上海首开先河,药代浮萍命运,将流向何方?

西北医药


中国的医药代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逐渐从一个社会地位较高、收入较高、技术要求较高的“三高”职业变成了一个逐渐“黑化”的职业,“回扣门”、“带金销售”等丑闻让这个职业成为“人人喊打”的角色。


从年初开始,国家和各地方政府逐渐开始重拳整治医药代表行业。前不久,上海食药监局发布关于征求《上海市医药代表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严酷的备案制给行业带来了一丝不寻常的气息。究竟是被颠覆还是被招安,如何抉择成为关系药代们生死存亡的问题。


上海“将功赎罪”首开先河

自今年年初国家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及5月份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以来,我国不少省区市都在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加强对医药购销行为的整治。河北、海南、山西等都是较早在药代备案制上做出尝试的省份。


前段时间,上海出台了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第一份地方性细则——《征求意见稿》,其中对药代的定义、责任认定、惩罚措施等都作出明确规定,在业内首开备案制的先河。


《征求意见稿》对药代的职业定位与国家意见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明确规定医药代表不再负责销售职能,药代工作内容为负责制定药品的学术推广计划和方案,向医务人员传递药品相关信息,协助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收集、反馈药品临床使用情况、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等。


“上海这是在‘将功赎罪’。”常州市阳光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文彪指出,上海之所以在药代管理上先人一步,无非是因为此前的“回扣门”事件。事实上,自去年12月央视曝光了上海、湖南两地6家大型医院出现行贿、回扣这类违规行为之后,上海对医药代表的整治就一直处于高压状态。


3月份,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就率先运用面部识别系统,对药品供应商的各类工作人员及销售代表进行监控管理。6月份,面部识别系统在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华山医院等数家医院也推广开来。再加上这次率先出台《征求意见稿》,上海无疑是想以对药代进行备案管理作为整治药品流通的突破口,逐步清理医药购销过程中的乱象。


事实上,按照国家要求,国家食药监总局要在今年12月底前制定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那么上海的模式对国家制定具体办法有没有参考价值,其制定的相关细节又能否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来?


“不可否认,海洋文化为背景的上海,市场经济发育比内地要早和完善,备案制在上海或许可以顺利落地。因为作为首个实行的地方,工商企业和政府都会给予高度重视。”新英果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张善果表示,其他地方套用上海模式可能会“淮南为橘,淮北为枳”,比如说,在河南设有办事处的生产企业不足30%,按照6900家的官方数据,大概只有1900家左右,实际从事医院业务的人就更少了,这些医药代表就代表了整个河南市场。一旦推行备案制,原来的医药代表就会发动身边的亲人和朋友来顶替。归根结底,不是其他地方做不到,而是其他地方从事医院开发的人就是那些人。


难道是纸上谈兵?

毋庸置疑,对医药代表进行备案,从而规范管理十分必要,这也必将为行业带来改变。在李文彪看来,药代备案制对于现在整个医药行业而言,比两票制、医药分家、分级诊疗这些改革制度带来的震动要大得多。而且备案制虽然目前还只是一个雏形,但可以预测其将会跟两票制一样,慢慢推行开来。当然,在目前的医药购销环境之下,备案制对于规范药代的不合规行为,整治行业秩序的收效,还有待时间验证。毕竟改变向来并非易事。


“国家的本意是要规范管理从事医药代表工作的人,事实上,360万医药自然人,与生产企业和医药商业以各种合作方式存在,如果不能切断自然人与药厂和商业公司的联系,仅仅从药代备案上去响应国家的号召,不客气地说这是对国家号召的‘愚忠’。”对率先出台备案制文件的上海,张善果如是评价。他进一步指出,要响应号召,就得围绕备案制做好体系化建设,应知要达到规范管理目的绝非仅依靠一个备案制就可以的。


对备案制持乐观态度的李文彪也表示,备案制要见效需要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就像医改,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完善。他提及,细则的落实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备案资料的真实性、药代进院如何辨别身份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这也一直是众人聚焦备案制时提出的问题。


为了能达到震慑效果,《征求意见稿》作出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存在不良记录或医药代表所属企业一年内有5人及以上存在不良记录的,应注销该企业所有医药代表的信息。针对“连坐式”惩罚,张善果直言:“这是典型的形而上学的中国制度的缩影!”他补充道:“第一,从事医院销售的药代根本不是厂家可以管控的,即便厂家的药代出了问题,也有可能是药代本身的问题,与企业无关;第二,一个省的药代出了问题,全国的药代都要取消?不是惩罚力度的大小有问题,为了规范再大的力度都不为过,但需要基于现状,而不是不管不顾地去罚。”


对此,李文彪也明确,问题的核心不在惩罚力度的大小,而在于实现的路径。“如果医药代表没有合法的批文来推广,医院主任或专家在与其沟通时,如何确认其身份?难道由药监局来查?像上海、深圳、广州这些一线城市的大医院,接触的药代数量众多,是不是药监局每天派人在那边跟踪排查?”他还提出,医生不可能去做这件事,药代身份的确认实际操作起来会有很多问题。


总体说来,药代作为医药流通链条中的一环,对其行为的规范还需多方配合,否则很难达到预期效果。上海在备案路上作为探索者,层层关卡如何跨过仍是难题。


选择忠诚还是归顺?

就在上海备案制文件出台后不久,甘肃也提出要加强对医药代表的备案管理,通过建立“医药代表管理平台”,将全省医药代表纳入平台登记备案,并实行动态化管理。据不完全统计,除上海外,已有包括广东、黑龙江在内的10个省份提出要对医药代表进行备案管理。随着备案制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实施,药代势必会受到打击。


备案制之下,郑州某所大型医院甚至出台规定,药代进院活动,必须“持有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此作为未行贿的证明。诸如“有罪推定”、摄像头监控等手段都表明,药代未来的生存空间将被大幅挤压。张善果指出:从长远角度看,药代不仅要不断提高自身对产品解读的素质,更要按照行业的规则来自律,科学地开展工作,而不能总想着靠人脉和黑金解决问题,否则原本阳光的职业,终会变成末路!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备案制这场浪潮主角的医药代表,其命运并不能由自己掌控。上海的《征求意见稿》将药代和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捆绑,众多的代理商或不能合法拥有医药代表来进行推广工作。对此,张善果表示,“如果全国都是药厂直接对医院,那么,未来会是怎样的景象不难想象。1.19万家大大小小的医药商业企业怎么办姑且不说,中国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医院业务的生产企业还能有几家?”


李文彪进一步补充说:“据统计,目前在国内拥有自己直营队伍的生产企业大概只有五六百家,剩下百分之八十左右的生产企业都属于招商模式。他们推广新药,最终还得依靠代理商。但代理商不可能只代理一个企业的产品,假如备案制要求一个药代只能对应一个企业,这种冲突或矛盾又该如何解决?”对此,他提出一种可能,在未来,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代理商要改变原来松散的合作模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他们将会共同养起医药代表,把医药代表的劳动关系放到药品生产企业里。


医药代表该何去何从,最终将要看药厂和医药商业公司的合作模式。张善果指出,商业公司的业务人员将会改头换面,变成生产企业的业务代表。同时他也分析道:“药厂与商业企业切割好利润之后,药代几乎不受什么影响。但是如果一个药代对接N个厂家,就难免会遇到一些两难的问题,比如,药厂与商业企业的合作出现分歧,药代就要面临选择:到底是坚定地支持商业企业,还是归顺药厂?选择前者,够忠义,但不合法;选择后者,不厚道,但会提高收入。”


来源:品途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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