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的职工们注意了!困难医疗救助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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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减轻我市参保职工的医疗负担,我市2016年度城镇职工困难救助申请受理工作于2017年1月3日正式启动。
申请条件
凡本市境内参加医疗救助的参保职工年内在指定医院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规定的个人负担费用,超过本人年工资额50%以上部分,均可申请困难医疗救助。
申请困难医疗救助的参保职工先自付本人年工资额50%,剩余部分根据困难救助基金沉淀额、纳入困难救助范围内的金额确定救助的具体比例。
如何申请(时间、地点)
职工困难医疗救助属于一次性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参保职工于2017年1月26日前,携带医保卡、患者2016年全年工作收入证明、一份职工困难救助申请到我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一楼八号窗口办理,逾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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