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4年12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公告

《首都食品与医药》
摘要:
我局对我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12月份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108条次,涉及产品35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
药品监督 , 保健食品广告 , 医疗器械广告 , 药品医疗器械 , 违法药品广告 , 发布标准 , 灵芝孢子粉胶囊 , 退障眼膏 , 胆石清片 , 大风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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