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2008年第1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汇总,并予发布。其中有“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国食健字G20050741,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双奇胶囊)、“天天清牌天天清大茶”(卫食健字[2002]第0773号)、“富硒灵芝宝”(卫食健字[1999]第0282号)、“三圣宝牌糖安美片”(国食健字G20040637)、“贝贝智多星儿童营养液”(卫食健字[1997]第786号)、“百奥牌奇滋宝菌丝胶囊”(卫食健字[2000]第0502号,广告中标示名称为蝠活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