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市场,拒绝供货,两家异烟肼原料药生产企业遭罚44.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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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发改委网站公布对新赛科、汉德威两家公司原料药价格垄断行为的处罚结果,认定两家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异烟肼原料药,无正当理由拒绝向制剂企业供货,决定对两家公司罚款共计44.39万元。两家企业均已恢复正常价格并向制剂企业供货,市场竞争秩序得到恢复。


华润双鹤也在8月2日发布公告,称控股孙公司浙江新赛科收到国家发改委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认定为滥用国内医药级异烟肼原料药市场支配地位。发改委决定对浙江新赛科进行以下行政处罚:1) 责令浙江新赛科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违法行为;2)对浙江新赛科处以2016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人民币1447.58万元2%的罚款,计人民币28.9516万元。


《处罚决定书》认为,浙江新赛科和天津汉德威药业有限公司在国内医药级异烟肼原料药市场的份额合计超过2/3,且浙江新赛科在相关市场的份额近年来从未低于1/10;浙江新赛科控制市场的能力较强,其他经营者对浙江新赛科的依赖程度较高,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度较大,浙江新赛科在国内医药级异烟肼原料药市场具有支配地位。


国内的异烟肼原料药生产企业共11家浙江新赛科异烟肼原料药销售供应中国境内及中国境外2个市场,中国境外销售量约占销售数量的2/3;中国境内销售主要供应医药级市场;2016年度浙江新赛科在中国境内医药级异烟肼原料药市场销售额为人民币1447.58万元,占浙江新赛科营业收入10.7483%,占公司营业收入0.2634%



华润双鹤在公告中称,浙江新赛科自2017年第2季度开始,将保障生产供应,满足国内医药级异烟肼制剂生产企业市场需求,履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同时加强法制教育与培训,防范法律风险,守法合规经营。


医药领域垄断行为是近年来国内监管重点,发改委此次查处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天津汉德威药业有限公司价格垄断行为一案,有利于规范原料药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建立药品购销的公平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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