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出台,这些信息你必须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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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黄埔区积分入学政策新鲜出炉

哪些人符合条件

积分怎么计算

学位怎样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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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符合该项条件者需参照本实施细则“第九条”所规定的流程申请,享受第一批分配学位,点击“读原文”可查看细则,或者在本区连续居住并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的随迁子女,可由区教育局以本区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位。


来穗人员在我区申报有效居住登记,且持有的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可作为“连续居住”的证明材料。

积分制入学条件


《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不符合统筹安排学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通过积分制入学的方式由黄埔区教育局会同区来穗局统筹安排本区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第二批分配学位。


凡持有在我市办理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并符合在本区有稳定职业、稳定住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任何一个险种)以及随迁子女学籍等条件中的任何一项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非广州市户籍的适龄随迁子女(当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申请在本区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


“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稳定职业”指有效的就业登记记录或工商注册;


“稳定住所”指在自购房或合法自建房、合法出租屋或企业员工宿舍居住;


“随迁子女学籍”指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小学学籍。来穗人员为积分申请人,积分只计算符合条件的积分申请人一方。


积分指标构成


《实施细则(试行)》还明确,积分制入学积分申请人的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包含文化程度、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缴纳社会保险、居住情况、计划生育、就业情况等6个部分)和加分指标(纳税、随迁子女学籍、志愿服务、企业加分等4个部分)两个部分组成。积分申请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积分与加分指标积分之和。


组织实施机构职责分工


工作流程



以上工作流程各环节时间节点以区来穗局、区教育局当年公布的时间安排为准。



同时建立了“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积分入学系统”),实行申请、查询、审核、排名、公示“一网式”服务管理。


实施日期与有效期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有关政策法律依据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予以修正或修订。自本细则实施之日起,2016年4月15日印发的《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穗埔教〔2016〕44号)同时废止。


解释权及信访咨询受理


本细则由黄埔区招生考试委员会、黄埔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授权黄埔区教育局、黄埔区来穗局负责解释。


通过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途径接收的涉及积分制入学资格条件、工作流程、积分公示等的信访、咨询,由黄埔区来穗局牵头受理,其他单位协助;涉及统筹学位计划、学位分配、学费补贴等具体事项的信访、咨询,由黄埔区教育局牵头受理,其他单位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