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浈决定逮捕

医药导报社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吴浈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吴浈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人物事件


  • 立案审查


2018 年 8 月 16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关于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调查及有关问责情况的汇报。决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吴浈(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原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分管药化注册管理、药化监管和审核检验等工作)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 违纪被查


2018 年 8 月 16 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开除党籍


2019 年 2 月 2 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浈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浈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背离党的宗旨,对党中央关于药品安全重要指示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在分管药品监管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徇私情;对人民群众毫无感情,在履行药品监管职责中滥用职权,严重削弱国家对药品的监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并提供虚假材料,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亲属在干部录用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礼品礼金,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把药品监管权力变成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权与监管对象大搞利益输送、权钱交易,贪图享乐、腐化堕落。


吴浈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特别强烈,政治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吴浈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 依法逮捕


2019 年 2 月 26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吴浈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相关话题

你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