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畅销药被点名,别再给孩子吃了

连锁药店

来源:药店经理人

已经退市的儿童用药,市场上依旧有销售......


艾畅(小儿伪麻美芬滴剂)作为一款儿童感冒药,很多店员和家长都比较熟悉。


但值得提醒大家的是,这个曾经的儿童明星药,今年6月已经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企业申请退市,药店经理人曾做过专门报道。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但让人不解的是,据39健康网报道,目前很多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依然还在给孩子开!


艾畅的主要成分伪麻黄碱和氢溴酸右美沙芬来看,右美沙芬属于中枢性镇咳药,主要用来缓解咳嗽症状,但镇咳的同时也可能会存在抑制中枢神经,进而抑制呼吸以及窒息的风险。


目前国际主流学术界,对于这一类止咳药物的态度也是一致且明确:6岁以下不推荐使用,4岁以下不建议使用。


同时,伪麻黄碱则是神经兴奋剂的一种,属于国家管制药品,它可能带来的副作用是焦躁、兴奋、失眠眩晕等。


此外,伪麻黄碱还属于减充血剂一类的成分。而在2016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正式发布公告,明确指出「2岁以下儿童不应给予任何含有减充血剂或抗组胺药物的感冒药」。


根据媒体消息,广州许多幼儿园的孩子还在服用艾畅,药品上显示的生产日期为2018年4月8日。


一位广州的家长说到:


「我今天还看到有幼儿园小朋友在用艾畅。其实,9月初我孩子感冒(广州)市妇幼也给我开了这个药,但我没敢用。我知道这个药名声不太好。」刘婷介绍,当时,医生在开艾畅时,刘婷曾经表达过自己的疑问,但医生并没有正面回答,含糊其辞,仅仅说明这是感冒药。


「我说不吃不行吗?医生说这是感冒药,想孩子早点好还是要吃的。所以,我便没再多说,拿了处方,没去交钱,直接离开了医院。」

退市药品继续销售,谁之责


目前需要确认在市场上流通的艾畅生产批号是否是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2018年6月1日)前生产的,如果是公告前生产的,医院无责,并不违法和违规,因为在公告生效前,相关批准文号是有效的,该产品依然是合法药品,医院售卖不违规和违法。而目前,家长拿到的药品上显示的生产日期为2018年4月8日。

 

如果患者买到的药品批号是公告时间之后的,即2018年5月31日后的,那么这些批号的药已经不是药品了,医院以药品名义销售可视为销售假药,最差也是违规。


按照惯例,当某药品被注销后,一般是存在某些问题的药品,医院理应原渠道返回,而不是继续售卖,这个是惯例,但目前好像没有相关的国家条文作硬性规定。


故而,医院不可以销售公告日期后批号的该类产品。其他渠道也不可以,只要销售,即可视为违法。


这些药都被点名,家长注意


2016年9月30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修订感冒清制剂说明书的公告》明确提到,感冒清制剂婴幼儿慎用、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2017年1月4号,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修订含可待因药品说明书的公告》,明确指出含可待因药品12岁以下儿童禁用。


2017年11月28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生脉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明确指出新生儿、婴幼儿、孕妇禁用。


2018年1月31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注射用赖氨匹林说明书增加警示语,明确提到16岁以下儿童慎用、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2018年3月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匹多莫德制剂说明书的公告》,指明「本品可用于3岁及以上儿童及青少年患者。3岁以下儿童禁用」。


2018年4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参麦注射液说明书的公告》,其中明确指出新生儿、婴幼儿禁用。


2018年5月2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修订柴胡注射液说明书的公告》,其中明确提出该药品儿童禁用。


2018年6月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注销多潘立酮混悬液等5个药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的公告》,宣布相关企业主动申请,艾畅、小儿吗丁啉等5药品退市注销。


2018年6月1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明确指出:4周岁及以下儿童、孕妇禁用双黄连注射剂。


2018年6月1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新生儿、婴幼儿、孕妇禁用丹参注射剂。


而庞大的儿童药物市场中,药师如何推荐儿童用药?家长如何根据医生或药师建议,选择有效、安全系数高、且副作用相对小的药品呢?


药店经理人也根据公开信息梳理了60种常见儿童禁用或慎用药物,供参考。(实际用药意见请遵循医生及药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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