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长首访三明,传递怎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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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据有关媒体报道,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一行赴福建省三明市,调研医疗保障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沙县高桥镇卫生院、沙县高桥镇新桥村卫生所、三明市医管中心沙县管理部、三明市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三明市第一医院等地,与各机构负责人及基层工作人员交流,详细了解三明医改以及医保基金统筹整合、经办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情况。

局长“首秀”福建三明,究竟透露了哪方面的信号与动态?背后又有哪些含义值得思考?


据福建省人民政府网消息,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一行来到福建调研医疗保障工作。福建省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医保委主任李红,省政协副主席、三明市委书记杜源生参加了调研座谈。


医药政策大环境决定了福建模式值得推广

近年来,公立医院改革、临床实验自查、医疗反腐、分级诊疗、药品集中采购、一致性评价、最严限抗、两票制等一系列政策的卷起了阵阵风暴:许多省市甚至医疗机构陆续出台了辅助用药、监控用药目录,要求进行合理用药。


今年2月26日,人社部发布《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病种推荐目录》,包括了130个病种,推行按病种付费已经被明确确定为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重点。


目前红红火火开展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其影响是从深层次对药品质量疗效提出了全新的、更高更严格的标准,对行业进行全面地规范和清理;“两票制”的实施,将实现流通环节中的商业性“集中集聚”,物流环节透明干净。


而上述政策的堆叠及相互作用,在给医药行业带来冲击的同时,也相对地给了医药从业者一个缓冲的时间与空间。


而纵观福建模式,大家都能从中找出政策交互、融合的影子:福建十标开创性的设置了竞争性与非竞争性目录,并并按“治疗性用药”、“辅助性用药”及“营养性用药”区分药品属性。


在2009年,在福建全省药品采购供应工作中执行“两票制”制度,明确药品采购由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绕开中间环节,实行统一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2017年3月,福建省医保办、福建省卫计委更是联合下发了关于《福建省属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和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推出了该省首批100个病种统一实行按病种收费,并明确了按病种收费的内涵、实施范围、病种收费标准及医保支付政策。


不难看出,医药政策的变化,从福建到全国,从局部到全面,上述政策彼此间是息息相关的,而福建医药政策传递的,不仅仅是一个“点”,更多的是一个“风向标”。


▍关于三明模式、福建医保

关于三明模式,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三保合一、三医联动。医保基金管理中心主抓医院改革、药械采购与医保支付等关键环节,为全国首创,当下机构调整后组建的国家医保局,其职能中不难看出有三明的影子。


三明通过药品采购、医保支付管理,加速国产替代,即鼓励临床用药由品牌药转向较为低价的国内仿制药,提高医生阳光薪酬禁止从流通商中赚回扣,药品零加成实行两票制降低流通成本。并开风气之先,组建药品耗材的跨区域联合采购的“三明联盟”,其盟友遍布全国几十个市、县,每每加盟一个盟友,都存在让所在省份的药价有进一步下降的可能。


在三明模式的基础上,福建经历了10标,医保所发挥的作用以及招标方式均体现了该省特色,成为国内一个不容忽视的采购模式。福建对存在竞争性用药品种,不再区分质量层次,实行全国最低限价、全国联动,按“四通用”(通用名称、通用剂型、通用规格、通用包装)原则,同竞价组的入围药品,执行同一医保支付结算价。并对重点监控辅助用药和营养性用药等品种,限制其目录和报销比例。福建的招标及医保支付方式,使得一大波神药在福建饱尝苦果。


医疗方面,医院回归看病本质,提高医疗收入占比,提高医生阳光薪酬,制定院长考核机制,实行年薪制。


▍传递了什么信号?


首任国家医保局长“首秀”三明,明确提出了学习三明经验、推广福建模式,传递了以下几个信号:


1、三明的孤岛效应进一步被打破,三明经验福建模式必将推向全国


三明一度成为医改明星,各地卫生系统远赴三明学习取经,学者摇旗呐喊。但业界当时普遍反馈“不过尔尔”,其被诟病最大的,莫过于三明乃强人施政,离开三明特有的土壤,其他地方很难复制下去,是典型的“孤岛效应”。


但之后全国各地不断推出三明模式的翻版,孤岛效应逐渐被打破,此次局长亲自为其站台,未来三明经验会被学习,福建模式会被推广(看清楚,学习对象是三明,推广对象是福建模式)


2、国家医保局也处于学习阶段,未来不会照抄照搬福建模式,而是福建模式的更高级版本。


国家医保局是在机构调整背景下产生的一个全新的部门,整合了原人社的医保职能、卫计委的药品耗材采购职能、以及物价部门的医疗服务职能,可谓是大权在握,医改史上绝无仅有。


分析认为,其领导班子三个具备经济学背景,一位具备临床及卫生行政背景,想要将职能整合在一起还有待时日,这需要磨合,更需要“手握大权”之后的学习,而三明及福建恰恰提供了这一学习的样本。


我们认为,福建模式是三明经验的升级版本,而国家医保局未来政策很有可能是福建模式的更高级。


▍三明模式的效仿:在广东、安徽等省复制


三明模式既有单个政策上的创新,也有体制上的改革来保障。采购、支付和医院的管理,分属不同的部门。有的是医政,有的是药监,有的是财政,有的是社保下的医保基金。


三明模式是如何统一这个九龙治水的局面?精髓在于:权力集中。这是在体制没有突破前,最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从三明模式衍生进化而来的福建医保模式,已于为广东、陕西、海南、安徽等省份复制。


2016年10月,辽宁省锦州市召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暨医改工作会议,根据《锦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该市将筹建“三医联动”、“三保合一”管理体制,成立锦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负责该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017年5月,广东省政府出台“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广东省正在组建省医保基金管理中心,挂靠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主要承担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


2017年9月,海南按相关文件要求,将把人社、卫生计生、民政、物价承担有有关医疗保障职责合并,新设立海南省医疗保障管理局。


2017年10月,安徽省发布相关通知,当中指出省医保委员会的成员任命和机构组成,也体现了合并医疗职能这一点。


成员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安徽保监局等单位组成。


分管医保职能的8部委将协助分工,统一决策。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与福建将医保办挂靠在财政厅不同,《通知》明确,安徽省医保办设在省政府办公厅,相对独立运行。


简单来看三明模式影响,对已有仿制药上市的原研药来说,将会受到不少风险,医保受限明显,国产的报销比例增高,存在进口替代机会。另外,商业方面,也会因政府对流通渠道的“砍刀”导致不少小型企业淘汰。

▍总之

局长“首秀”福建,意味着三明模式的孤岛效应进一步被打破,多年前我们说过“福建的今天,就是全国的明天”,明天即将到来!

来源:医药云端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