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3大采购平台齐上阵,将联合议价、委托议价以解决药品短缺问题

医药人那些事


2018年,广东省内至少有广东药交中心、广州GPO、深圳GPO三大药品采购交易平台,与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及深圳全药网运营的GPO不同,广州GPO将在广州市人社局的主导下,由市医保办具体经办采购运营,但截至至今,我们没有收到更多的消息。


不过,在11月17日,广东省卫计委下发的《广东省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实施方案》中,出现了广州采购平台的身影,至少在短缺药项目可以确定是:三大采购平台将发挥更多的协同作用,对议价品种实施委托议价、联合议价将是解决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的措施之一。


短缺药品的供应保障一直是全国性的难题,由于价格下滑、成本高企、原料紧张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很多临床必需的药品采购供应困难。


今年5月份,广东省药交中心公布第五批未按合同供货或供应不及时的药品清单,共有1004个品种被医疗机构投诉,其中大多数为短缺药品。


更早前的3月份,有多家媒体报道,广州千余名专业眼科医生签名呼吁,售价仅11.5元的注射用丝裂霉素已经断供且没有替代品。全国仅三大眼科中心一年必须使用此药的手术就有1万余例,断供可能导致数万名患者面临失明风险……


短缺药品的供应问题被列入了2017年的重点工作安排,那么,广东省此次下发的《广东省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又有那些措施解决这一难题?


《方案》共制定了三方面共9条措施,包括:

(一)完善短缺药品综合监测预警机制。

1、加强短缺药品监测网络建设

2、健全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

3、强化综合监测预警

(二)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多部门分级联动应对机制

4、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省级供应保障机制

5、建立药品供应保障上下联动机制

6、建立常态化市场监管机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分类精准施策

7、实施定点生产

8、完善短缺药品储备

9、推进委托议价和联合议价


其中我们要注意:


1、3大平台协同: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广州、深圳药品采购平台将发挥更多的协同作用,除了信息共享之外,对议价品种实行委托议价、联合议价也将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1)依托3大平台,联通药品研发注册、生产流通、采购使用等重点环节,逐步实现多部门的短缺药品监测信息共享机制。

2)对议价品种以医联体等形式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谈判采购、组团集中配送。对我省药品交易的议价品种实行委托议价和联合议价,提升医疗机构议价能力和议价效果,解决因分散议价导致的短缺问题。


2、对独家品种的重点监控管理:将可能出现供应短缺的独家药品生产品种、独家原料药生产品种、原料依赖进口品种、临床必需且不可替代药品品种等列为重点监控品种。建立对价格异常的药品及原料药生产流通企业的监测预警机制,必要时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


由此可见,重点监控管理的范畴不仅仅是针对辅助用药、抗菌素、营养性药品,及贵药用量大品种,对短缺药品特别是独家品种也纳入管理,提供供应保障能力。


3、医联体的用药主导将成为未来趋势: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品种和数量;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用药衔接,家庭医生对签约慢性病患者可开具长期药品处方。实现医联体内上下级医院用药目录统一。


广东省之前放弃了对基层医疗机构基药配备的硬性规定,为对今后打通基层与二级医院用药衔接扫清了障碍,长处方及医联体内的用药目录统一,将大大促进药品的可及性,也再次提醒业界,医疗体将是未来用药的主导。




附:

广东省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国卫药政发〔2017〕37 号),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更好地满足临床合理用药需求,保障人民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建立完善短缺药品综合预警机制和清单管理制度,健全部门会商联动机制。到2020年,实现全省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建立成熟稳定的短缺药品实时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构建短缺药品信息收集、汇总分析、部门协调、分级应对、行业引导工作格局,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二、重点任务措施
    

(一)完善短缺药品综合监测预警机制。
    

1、加强短缺药品监测网络建设。依托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和广州、深圳药品采购平台,整合国家短缺药品哨点监测、省级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省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等数据,建立完善省短缺药品综合监测预警系统。扩大监测覆盖面,在15个国家监测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省监测点,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监测点。规范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药品短缺情况。


2、健全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短缺药品遴选机制,综合分析我省疾病谱变化、重点人群临床用药需求、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需求、药品及其原料生产审批等情况,合理界定临床必需药品短缺标准,及时调整完善省临床必需且采购困难药品清单。定期组织开展清单内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不断优化清单,实现清单动态管理。


 3、强化综合监测预警。依托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和广州、深圳药品采购平台,联通药品研发注册、生产流通、采购使用等重点环节,逐步实现多部门的短缺药品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供需信息对接,掌握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库存,推进临床需求侧与生产流通供给侧信息对接。将可能出现供应短缺的独家药品生产品种、独家原料药生产品种、原料依赖进口品种、临床必需且不可替代药品品种等列为重点监控品种,加强生产流通环节监测,定期发布重点监测品种供求信息。积极协调解决原料供应不足等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临床供应。


(二)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多部门分级联动应对机制。


  4、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省级供应保障机制。完善省药品交易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将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纳入改革内容,研究制定短缺药品生产、流通、采购和使用等环节的扶持政策和措施,调动生产企业的积极性,引导企业主动投入生产。根据药品短缺原因、短缺程度、影响范围等情况,及时启动省级应对机制,保障短缺药品供应。

5、建立药品供应保障上下联动机制。构建区域内、医联体药品供应保障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药品配备使用政策,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品种和数量;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用药衔接,家庭医生对签约慢性病患者可开具长期药品处方。实现医联体内上下级医院用药目录统一,满足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用药需求。加强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监管管理,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6、建立常态化市场监管机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原料药货源、企业库存和市场交易行为等的综合监管。建立对价格异常的药品及原料药生产流通企业的监测预警机制,必要时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强化药品及原料药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哄抬价格和垄断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对涉及短缺药品及原料药垄断案件相关经营者,依法严肃处理。完善药品非诚信交易市场清退制度,加强药品交易监管,保障药品供应。
    

(三)实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分类精准施策。


 7、实施定点生产。及时将国家定点生产品种按照国家确定的采购价格实行直接挂网采购。对部分临床必需、用量小或交易价格偏低、企业生产动力不足等因素导致短缺的药品,在国家定点生产品种基础上,探索建立省级定点生产品种。通过价格谈判、市场撮合等多种方式确定统一采购价格,按规定遴选确定定点生产企业,实施挂网采购。

8、完善短缺药品储备。合理确定省、市两级短缺药品储备范围和数量,安排收储资金,保障药品储备及时到位、高效调剂调用。到2018年底,初步建立省、市两级常态化短缺药品储备管理制度。各级医疗机构应坚持自身储备为主,储备点保障为辅的原则,做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依法加强对储备点质量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储备条件的企业,要按规定取消该企业作为药品储备点资格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9、推进委托议价和联合议价。各地要认真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粤府办〔2017〕50 号)的要求,支持医疗机构在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及广州、深圳药品采购平台对议价品种以医联体等形式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谈判采购、组团集中配送。对我省药品交易的议价品种实行委托议价和联合议价,提升医疗机构议价能力和议价效果,解决因分散议价导致的短缺问题。各地药品采购主管部门应加强组织引导,推进选取合理议价方式,理顺药品价格,保障药品供应。
    

三、组织保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障短缺药品供应的重要性,发挥体制和制度优势,加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协调机制建设,构建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协同、人人分享的药品保障制度。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的领导责任,将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工作体系。各相关部门要细化政策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