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

九江医保


    九人社发〔2017〕3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现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5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