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50%,患有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等病的城市参合贫困患者也被纳入救治范围

白泽湖乡卫生计生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提出继续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调整完善大病保险统筹补偿方案,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促进更多贫困人口从大病保险中受益。

 《通知》提出:健全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补充保险等制度联动报销机制,推进“一站式”结算服务。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将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大病集中救治范围覆盖至所有农村参合贫困患者,并将罹患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的城市参合贫困患者同时纳入专项救治范围。支持各地对贫困人口采取“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对县域内医疗机构垫付的贫困人口报销资金要及时足额予以支付。

  《通知》强调:要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收付费试点,将对医疗机构个体的总额控制转变为区域内总额控制,探索开展点数法付费。启动实施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制定新农合药品支付标准,探索制定新农合医疗服务支付标准。全面推进省内异地就医结报,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报工作,确保2017年年底前实现新农合转诊住院患者跨省定点就医直接结报。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试点工作。同时,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过程中基金运行的监测和分析,及时排查和消除基金安全隐患,保障基金安全。

来源:中国人口报  记者  孙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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