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城乡居民 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宁化医保中心

关于印发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规范运行,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6]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参保对象为本县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及其他常住我县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目标要求

2017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

三、筹资标准

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50元。

四、筹资时间

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逾期不再办理缴费手续。

五、责任与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同时指定专人负责缴费指导、信息核对、录入工作;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参保宣传工作;财政部门做好政府补助资金的筹集拨付和基金筹集的监督管理工作;人社部门负责社会保障卡制作、发放工作;农业、民政、残联、计生等部门负责做好对乡镇(村)、街道(社区)上报的各类减免对象的核对确认工作;医管中心负责参保缴费业务的培训和指导,把握缴费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参保信息的审核、待遇支付工作;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参保资金及时汇缴、专款专用;其它相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主动承担相应任务,落实相关措施,共同做好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

六、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按时完成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目标。县政府将成立督导组对各乡(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进行督查。

2、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以户为单位,宣传发动面达100%,积极引导城乡居民踊跃参保。

3、加强协作,完成任务。缴费工作涉及百姓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集中精力确保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乡(镇)为单位参保率要达到98%以上,并在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2017年度城乡居民参保资金的收缴及其基本信息的登记、核对和校正等工作。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