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住院自付费用的通知

河津市医保中心

各参保职工及定点医院:

接上级部门通知,为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个帐户基金的使用效率,自2017年1月起,全面启用城镇职工使用个人帐户支付住院自付费用。请大家提高认识,加强宣传,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