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血管疾病的康复治疗

新民市人民医院

第8期  主办:新民市人民医院党委

脑血管疾病的康复治疗

神经内一科:毕淙怡

        脑血管疾病是指因各种病因使脑血管发生病变引起的脑部疾病的总称,是老年人神经系统的常见病和多发病,死亡率约占所有疾病的10%,是目前人类疾病的三大死亡原因之一。在我国,脑血管疾病也在死因顺位中居第二位,仅次于恶性肿瘤。

        脑血管疾病50%-70%的存活者会遗留瘫痪、失语等严重残疾,需要漫长的康复过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越来越重视生存质量。而脑卒中患者的高致残率严重影响其生存质量,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严重负担。因此,脑血管疾病的康复治疗显得尤为重要。

脑血管疾病患者进行康复治疗的原则是预防残疾、功能训练、整体康复、重返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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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残疾

在脑血管病未发生时应积极预防各种诱因如高血压、动脉粥样硬化、糖尿病等疾病以预防脑血管病的发生。一旦脑血管病发生则应早期诊断、早期治疗,防止残疾的产生。如果残疾已经产生则应在临床治疗的同时采取相应的康复治疗措施,防止残疾继续恶化、加重,将残疾程度尽可能减轻。


2

功能训练

康复治疗与临床治疗不同,要解决的问题不是治愈疾病而是恢复机体的功能。首先是为恢复机体功能而进行的功能训练。必须强调的是对脑血管病的康复治疗不仅仅是简单地恢复某器官的功能,而是要满足患者个体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和职业劳动等方面的需要。所以脑血管病的功能训练就不单是指对某器官的功能训练,其训练范围很广包括运动、感觉、知觉、心理、智能、语言交流、社会活动、职业需要等方面的训练。理想的功能训练结果应该是既能独立完成必需的功能活动,同时又能适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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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康复

所谓整体康复就是从躯体上(生理上)、精神上(心理上)、社会上、职业上对脑血管病进行全面而综合的康复。康复的着眼点不仅是遭受损害和功能障碍的器官或肢体的康复,更重要的是能进行正常社会生活和从事职业工作的整个“人”的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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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社会

脑血管病致残者不能参加或不能很好地参加社会生活,不能平等地分享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成果,这对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对社会来讲也是一种损失。为了使脑血管病致残者不离开社会生活的主流,康复治疗应该能使致残者改善功能适应社会环境,同时又要对生活和工作环境作必要的改变,使之适应致残者的功能状况,以便使致残者能够作为社会上的一个成员,重新参加社会活动、分享社会福利,同时履行社会康复为社会再做贡献,最后争取重返工作岗位。


作者简介

毕淙怡  中共党员,主治医师,大学本科,新民市人民医院神经内一科住院医师,2007年毕业于辽宁医学院,参加临床工作近10年,曾于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进修学习,荣获新民市卫生系统第三届职工技能技术大赛理论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