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述乌头碱类药物的功效及毒性

《河南中医》 周友红[1];呼海涛[2]
摘要:
乌头类药物、铁棒锤类药物、附子类药物,在我国西部地区应用较多,东部地区应用较少。这三类药物的共同特点是均有大毒,同时也具有相应的功能,如祛风镇痛作用均强,对晚期癌症有较强的止痛效果;川乌有镇痛镇静及局部麻醉的效果,可能对爱滋病毒及其它病毒有抑制作用;附子还可以回阳救逆,治疗休克、虚脱等病症。这三类药物,一般必须经过炮制后方可应用,生用者应当特别谨慎,注意用量。
乌头碱类药物 , 川乌头 , 草乌头 , 铁棒锤类 , 附子类 , 中药功效 , 中药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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