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考察市售六厂家色甘酸钠滴眼液的抑菌效力。方法:采用《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1121抑菌效力检查法,对六个厂家生产的色甘酸钠滴眼液进行抑菌效力检查,测定其对铜绿假单胞菌(Pseudomnas aeruginosa)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大肠埃希菌(Escherichia coli)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作用不同时间后的存活菌数,以菌落的对数下降值为指标,评价抑菌效力。结果:六个厂家的色甘酸钠滴眼液在加入各试验菌后24小时及14天的菌落对数下降值均未达到眼用制剂的要求。结论:市售六厂家色甘酸钠滴眼液的抑菌效力均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版四部1121抑菌效力检查法中对眼用制剂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