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梅丸辨治寒热错杂证3则

《湖南中医杂志》 王雪静[1];张连城[2]
摘要:
乌梅丸首见于《伤寒论》厥阴病篇,附原文338条之下,主治蛔厥,兼治久利。《汤头歌诀》、《医方集解》等方书及现行通用的《方剂学》教材都将其列为"杀虫剂"、"驱虫剂"的首方,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乌梅丸的应用范围。清代以来,诸多医家对此提出异议,认为乌梅丸为厥阴病主方,适用于寒热错杂证的治疗。清·柯韵伯论述乌梅丸立方大意指出:“六经惟厥阴难治,其本阴,其标热,其体木,其用火,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君乌梅之大酸,是伏其所主也;佐黄连泻心而除痞,黄柏滋肾以除渴,先其所因也;肾者肝之母,椒附以温肾,则火有所归,而肝得其养,是固其本也…”说明仲景是本着“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的意思,为寒热错杂而又难治的“厥阴证”立论处方,刘芳等研究也发现乌梅丸的现代运用中所涉证候以寒热错杂证最多,且远多于其他证候,这一结果支持目前学界关于乌梅丸方证病机定位于寒热错杂的认识。
寒热错杂证 , 乌梅丸 , 辨治 , 厥阴病篇 , 《医方集解》 , 《伤寒论》 , 《方剂学》 , 病机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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