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注射用氨磷汀 |
英文名称 | Amifostine For Injection |
共收录5条批号 .
批准文号 | 厂家 | 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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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113488 | 开封明仁药业有限公司 |
201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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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52339 | 深圳市资福药业有限公司 |
20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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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40343 | 南京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20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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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10403 | 大连美罗大药厂 |
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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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100082 | 南京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20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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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化疗病人,本品起始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500~600mg/m2,溶于0.9%氯化钠注射液50ml中,在化疗开始前30分钟静脉滴注,15分钟滴完。2、对于放疗病人,本品起始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200~300mg/m2 ,溶于0.9%氯化钠注射液50ml中,在放疗开始前30分钟静脉滴注,15分钟滴完。3、推荐用止吐疗法,即在给予本品前及同时静脉注射地塞米松5~10mg及5-HT3受体拮抗剂。4、如果收缩压比表中所列基准值降低明显,应停止本品输注。 基线收缩压(mmHg) <100 100~119 120~139 140~179 ≥ 180 输注本品收缩压降低(mmHg) 20 25 30 40 50 如血压在5分钟内恢复正常且患者无症状,可重新开始注射。
不良反应1、头晕、恶心、呕吐、乏力等,但患者可耐受。2、用药期间,一过性的血压轻度下降,一般5~15分钟内缓解,小于3%的患者因血压降低明显而需停药。3、推荐剂量下,小于1%的患者出现血钙浓度轻度降低。4、个别患者可出现轻度嗜睡、喷嚏、面部温热感等。
注意事项1、由于用药时可能引起短暂的低血压反应,故注意采用平卧位。2、本品只有在放化疗前即刻使用才显示出有效的保护作用,而在放化疗前或后数小时应用则无保护作用,这与其药代动力学相符合。
氨磷汀 | AMIFOSTINE | S-2-[3-氨丙基胺]乙基硫代磷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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