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四方制药多批药品被查不合格!别再买了!

医药地方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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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9年第3期药品质量公告 》以及《2019年第2期药品质量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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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中显示,河南省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阿胶补血口服液(批号:160803、170806、180103)经嘉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依据《中国药典》2015版一部及阿胶补血口服液中牛皮源成分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BJY201805)检测,检出以上3批次产品含有牛皮源成分,不符合规定。

(图片源自网络)


与此同时,嘉善县惠民街道金惠药店平湖市福仁大药房嘉善惠好大药房因违反药品管理规定,销售劣药阿胶补血口服液,相关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嘉善县惠民街道金惠药店对其作出处罚没收劣药阿胶补血口服液10盒;没收违法所得220元;罚款1760元整(货值金额1100元的1.6倍)


平湖市福仁大药房对其作出处罚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阿胶补血口服液14盒和违法所得476元;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3128元)的罚款。


嘉善惠好大药房对其作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68元;罚款544元整(货值金额340元的1.6倍)。

根据医药资讯地方台的了解,河南省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不是第一次生产劣药,药智网的数据中显示:


  • 2018年广东省药监局曾公示其公司生产的复方桔梗止咳片性状不合格做劣药处理。


  • 2017年广东省药监局曾公示其公司生产的蒲公英片性状不合格做劣药处理。


  • 2016年广东省药监局曾公示其公司生产的复方桔梗止咳片性状不合格做劣药处理。


  • 2015年广东省药监局曾公示其公司生产的复方桔梗止咳片微生物限度不合格做劣药处理。


看来除了阿胶补血口服液质量安全问题没办法得到保障,其复方桔梗止咳片也是问题不断,消费者和零售企业需要谨慎挑选。


除了药品频频被查不合格,河南省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的处境可谓是内忧外患。医药资讯地方台从天眼查中了解到在2015年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川汇分局公开行政处罚,罚款5.74万元;2017年因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被药监局禁止相关广告1年;2018年曾因买卖合同纠纷和安徽银泰塑业有限公司有法律诉讼,同年7个高管退出;近几年6处动产抵押维持经营,天查眼对于该药企给出的结果是存在18项经营风险,该药企的生存环境仿佛风中的芦苇,但即便如此,作为药品生产企业也依旧要遵守相关法律把握住“药品质量安全”这根底线!


一企违法,数企并罚!

根据新的《药品管理法》对于生产、销售劣药的法律责任中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其从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终身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并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


内容来源 | 医药资讯地方台(yiyaoguanchajia)

整理 | NO.n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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