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药品有效期有讲究,千万别使用过期药

平度市人民医院

病好了药没吃完,但每个药品外包装上都会标明有效期,那还是未开封状态下,按规定条件保存的有效期限。若是家里的药已经开封了,保质期会大大缩短。不同的药有效期限究竟怎样?不同包装的药使用期限都是不一样的,注意不要使用过期药,以免产生副作用。

居民家中最常见的就是瓶装药,对于这种包装的药,开封后室温(25℃以下)使用期限通常是在2个月左右。再次使用时应检查药品外观,若出现霉点、斑点、变色、粘连和变味等情况则不宜服用。

塑料袋装的药品多是颗粒状或粉剂,容易失效,开封后最好在1个月内用完。若出现吸潮、软化、结块、潮解等现象则不宜使用。琥珀酸亚铁颗粒比较特殊,包装开封后,应于2日内服完,且不宜用热开水冲服,以免影响吸收。

居民家里液体制剂也不少,包括浸膏剂、溶液、合剂、糖浆剂、乳剂等,液体制剂稳定性比固体药物差,发现生霉、变色、沉淀、分层等现象时不宜服用。开启后的糖浆液一般不宜久贮,瓶口及瓶盖未受污染情况下,室内常温(25℃以下)下可保存1~3个月,一般冬天不超过3个月,夏天不超过1个月。混悬剂如氨溴索,瓶口及瓶盖末受污染情况下,室温(25℃以下)下最多可保存15天。

铝塑装药就是我们平时常见的“板装”药,胶囊或药片被封在独立的塑料泡中。只要塑料泡没有破损,可以放心地使用到有效期之前。

眼用药物最应注意,包括滴眼液、眼用凝胶和眼膏等。医院病房里使用的眼用药物一般在开封后1周弃用。其他像营养药如整蛋白型肠内营养剂乳剂开启后于2℃~10℃保存不宜超过24小时;其混悬液剂或粉剂及短肽型肠内营养剂,在开启或溶解后,于4℃以下保存不宜超过24小时。口服补液盐或氨基酸口服液等,开瓶后室温(25℃以下)下应在24小时内使用,未使用完者应丢弃,以防止细菌污染引起腹泻。

供稿:药剂科

编辑:李宁宁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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