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执法问与答》血液安全与临床用血篇——输血记录单应保存在输血科还是临床科室?

四川卫生计生监督

 前言 

省总队受2011年原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编写的《医疗服务监督100问》之启发,广泛收集现阶段全省基层医疗执法常见的问题和困惑,以及风险隐患较大的工作难点,反复审定筛选出具有共性或代表性的问题162个(职业放射专业除外),编成了《基层医疗执法问与答》。



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

本书血液安全与临床用血篇——

输血记录单

应保存在输血科还是临床科室?


输血记录单应保存在输血科还是临床科室?


输血记录单应保存在病历中


理由

《医疗机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十六条规定 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该规范中提供的输血记录单模板中主要是交叉配血信息,并有发血时间。


但并非输血科就不保存血液发放的相关登记,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二十条规定,输血科(血库)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应保存10年。因此输血科应保留相关发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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