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发文加强医院党建:医药反腐可对医生、院长“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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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出手医药反腐。



中办在日前(6月25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并将“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为公立医院党委工作重点。同时要求,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明纪律红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针对普通医务工作者,医院党组织抓紧“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根据中办要求,各医院党组须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行医德“一票否决”制,将医德表现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医药反腐风暴自2016年“平安夜”刮起以来,在行风建设领域,查处力度不断升级;在立法方面,不断完善;年初,国家监察委成立后,公立医院、国有药企等相关管理者也被纳入监察范围。据统计,仅2017年,我国有380多位医务人员被查。



分析人士指出,继卫生部门、监察部门等之后,医药反腐已进入党建层面。可以预见,医药反腐力度将持续加大。但,可以看到,相较医生收回扣5000元/3000元,即面临解聘等处罚措施,对医德表现的界定似乎主观性更强。


根据文件要求,2018年8月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须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此意见的实施办法。届时,将有更据指导意义的方案出台。


 集体vs个人 

 坚决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是公立医院党建的核心。具体要做到三方面:


  • 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 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 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同时,在这份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指导意见中,中办特别强调: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决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重大问题在提交会议前,党委书记和院长要充分沟通、取得共识。加强党务、院务公开,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据了解,今年1-5月,仅安徽一省医卫系统已有16领导干部落马,其中10人为公立医院院长、副院长或科室负责人。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早在监察委成立之初,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就曾表示,监察委的反腐职能,是覆盖整个社会的公职人员,不仅仅是政府公职人员,还涉及到企事业单位,如央企国企工作人员,法院、检察院、医院、学校等都可能涉及到。


可以预见,在公立医院加强党建、制度建设的同时,相关负责人也是监察委等的重点监督对象。



 一票否决 

 医德与晋级、评优、岗位竞聘等挂钩 


2017年9月,上海卫计委印发《上海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规定》,宣布: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价值在5000元及以上,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给予解聘处理,涉及医师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2018年1月,安徽省卫计委印发《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规定,查实受贿5000元以上,有行政职务的,一律先免职,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通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职称评聘资格以及扣发绩效工资等处分。


到今年5月,宁夏卫计委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卫生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暂行)》中,医疗卫生人员违纪所得金额(价值)3000元及以上,面临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风险。


反腐已上升到医德层面,成为行风建设重点。


中办《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要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都是行业风范的组成部分。


要求各公立医院:建立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行医德“一票否决”制,将医德表现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这意味着,医务人员如有收受红包、回扣或仅仅有此苗头,都将严重影响其前途。对比此前,各地卫计委反腐条款,此举无疑将反腐红线大大提高。


来源:健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