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23批次药品不合格,复方甘草片为假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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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3日,湖北省食药监管理局发布《湖北省药品质量公告(2017年第4期)》。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发现了223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


其中3批次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假冒药品复方甘草片。有63批次制剂,包括江西恒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咳特灵胶囊、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藿香正气胶囊、广西麦克健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抗感解毒颗粒、吉林省健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颈康胶囊、四川百草堂龙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青果颗粒等;有149批次中药材(饮片),包括禹州市凯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葛根、时珍堂巴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连翘(黄)、江西樟树天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槟榔等。


此外还有5批次医疗机构制剂和3批次的药包材。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和相关单位,湖北食药监管理局喊话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处理结果和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局。对经核实为非标示生产企业生产或无明确购进渠道的药品,应追根溯源,彻查问题药品来源;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第四季度药品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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