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欧洲药品管理局颁布新原料药注册指南的几点要求

医药注册研发资讯

2016年11月15日欧洲药品管理局(EMA)签发了《原料药化学指南(Guideline on the chemistryof active substances)》新指南,这个指南替代了1987年的《原料药化学指南》(3AQ5a)以及2004年的《新原料药化学指南》,并即将在发布后六个月生效


该指南在通用技术文件(CTD)的基础上对原料药在欧洲注册的文件内容进行了补充,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很多新的要求与旧版指南相比较,新版指南融入了ICH-Q8《制药开发》、ICH-Q9《质量风险管理》、ICH-Q10《制药质量体系》以及ICH-Q11《原料药开发与制造》的现代开发、风险管理、质量体系的要求。虽然这个指南并没有完全按照ICH-Q11的要求编写欧洲原料药注册文件,但在整个指南中隐含了现代原料药注册要求

欧洲是我国原料药出口的重点市场,新指南对我国原料药在欧洲注册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学习与研究这些详细要求对我国原料药研究及注册有重大意义,也可以借鉴该指南完善我们自己的原料药注册。


对原料药研发影响


整个指南有一些要求必须在原料药研发中就考虑,这些要点包括:质量源于设计(QbD)的理念、关键工艺步骤、关键质量属性与关键工艺参数。这些理念的引入,不仅是原料药的注册理念要进行改变,而更重要的是传统研发方式也要进行相应的改变,而研发方式的改变才是现代注册的基础

改变研发模式,主要是思维方式的改变。首先要会应用质量风险管理工具,其次是要掌握国际上现在流行的QbD研究方式,与国际原料药开发方式接轨。另外,药政事物部门(RA)也需尽早介入研发,并提供指导。


研发立项后就要以终为始,关注注册及商业化生产的GMP要求,包括基于质量风险管理,在研发试验阶段就辨识关键质量属性与关键工艺参数二者的关联,在中试中辨识二者的范围,并在商业化生产阶段进行证实。这也是现代工艺验证的基础。


定义起始物料


原料药起始物料(APISM)判定在ICH-Q7《原料药GMP》中已经有描述,但不够具体。在欧洲原料药委员会(APIC)的《ICH-Q7 how to do》早期版本中有具体判断流程,在ICH-Q11发布后,已经将这个老判断流程删除,现在普遍采用ICH-Q11提出要综合考虑的六个标准。如何定义原料药起始物料不仅对原料药注册意义重大,对原料药GMP的实施以及现场检查也同样有重大的意义。


编写理念改变


过去的药品管理档案(DMF)编写主要是从“如何做”的方面出发,而与DMF相关的质量全面总结(QOS)编写则是从“证明这样做是对的”角度来编写,而现在的QbD编写方式是从“为什么要这样做以及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的角度上出发,让审评人员更容易理解申报文件。


今后,原料药注册工不再是单纯的文件整理、编撰、翻译了,而是要用法规以及注册要求指导研发工作,用一个个评估以及实验来有机地说明相应理由。这其中包括工艺、原料、中间体、包装材料、杂质以及原料药的控制策略等等。


转自: 奥星G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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