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医改规划印发,人均预期寿命增1岁,个人卫生花费占比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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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医改规划印发,人均预期寿命增1岁,个人卫生花费占比降下来

  1月9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比2015年提高1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8/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7.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9.5‰,主要健康指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8%左右。

  《规划》提出

  1、“十三五”时期,要推动医改由打好基础转向提升质量、由形成框架转向制度建设、由单项突破转向系统集成和综合推进。要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2、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85%以上的地市开展试点;到2020年,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力争2020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及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同时具备相应的医疗康复能力。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

  3、到2017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到2020年,基本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全面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公立医院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新机制。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到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力争降到10%以下,到2020年,增长幅度稳定在合理水平。强化全行业综合监管,到2020年,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实现100%覆盖。

  4、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减少群众“跑腿”、“垫资”。到2020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逐步实现医保省级统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到2017年,国家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鼓励各地积极完善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国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5、实施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改革,理顺药品价格,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形成1家年销售额超过5000亿元的超大型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批发市场总额的90%以上。

  6、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到2020年,完成本科临床医学专业首轮认证工作,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总数达到30万人以上。完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到2020年,医疗责任保险覆盖全国所有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机制基本完善。

 (来源: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