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疫苗流入陕西—疫苗之殇

联森医药


昨晚,山东食药监局对外公布了山东济南日前破获的非法经营疫苗案300条线索,
其中,上线线索107条,共涉及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分别为: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吉林、江苏、江西、重庆、浙江、四川、陕西、山西和山东。
下线线索193条,共涉及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下线除上线所涉及省份外,还涉及湖南、辽宁、内蒙古、新疆等地。(具体名单见文尾大图)
什么叫二类疫苗?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未加冷链的疫苗有何危害?
知名公益科普作者、儿科医生@虾米妈咪表示,所有疫苗都是热敏感的生物制品,各国将疫苗的储存和运输温度定为2~8摄氏度。

疫苗在推荐储存的温度之下,其实也在发生效价丧失,所以在推荐储存温度状态下疫苗也有有效期限;而在推荐储存的温度以上,效价丧失的速度则会大大加快,疫苗就会在有效期限之前失效。不同疫苗的热敏感性不同,根据世卫组织给出的资料,减毒活疫苗比灭活疫苗受温度的影响更大。

(备注:根据世卫组织给出的部分数据看,一些疫苗,例如狂犬病疫苗、甲肝疫苗等在37摄氏度左右环境可以稳定1~3周,霍乱减毒活疫苗和伤寒减毒活疫苗在37摄氏度左右环境可以稳定约12小时。)
那么正规的疫苗如果因为冷藏不当或因为超过有效期限,而导致疫苗失效,接种后就无法产生免疫应答,但不是直接致命。
风险分析如下:
就个体而言,如果是接种乙肝、甲肝、水痘疫苗之类,在接种失效疫苗之后,自认为已经有了抗体而放松警惕,可能增加感染疾病的风险;

如果是给狂犬病、破伤风等传染病患者(备注:是指被感染的患者,健康猫狗咬伤的可不算)接种了失效疫苗,则会因为无法防止感染而危及患者生命。

而就群体来说,接种失效疫苗,人群没有得到免疫,大大增加了疾病流行的风险,是社会的人力和经济的巨大损失和浪费。
黑心疫苗如何进入医疗接种点?
赵某是安徽某医药公司从事疫苗生意的业务员,讲述了自己为何找庞某母女买疫苗及疫苗的去向:

2014年底,赵某的公司要求业务员推销一批“近效期”的HIB疫苗,“近效期”是指接近药品失效期,但仍在有效期内可以使用的疫苗。但这批的疫苗并没有被接种完,部分“过期”之后被报废。

赵某为了弥补疫苗报废的损失,向接种点谎称回公司调常效期的疫苗,实际上却低价向庞某公司的业务员进了约800支疫苗来“顶包”,销售给了安徽省宿州、淮北下属的乡镇卫生院接种站点。赵某说,疫苗已经部分被使用,没有发生接种事故和不良反应。


赵某:如果退货的话,公司会罚我,我这边通过QQ群,认识了一个叫庞晨(音)的,也是庞某下面的一个业务员,他说他那边有一些苗,我问了下价格,确实便宜,我想就进一点货,把我原来近效期报废的苗给补上。至于他这个东西没有冷链什么的我真的是不知道,说实话我也是受害者。



赵某告诉记者,这批疫苗被庞某从山东菏泽发出,用大巴车捎带的方式,他再去车站接货,冷链仅靠疫苗内的冰排。

记者:拿货的话你不需要检查冷链的环节么?


赵某:基层运输么,还做不到实施监控这块,基本上就是他给我发货放冰排,基本能保证24小时的温度的。他放到大巴车上,我这边到车站去接,也就是三四个小时的样子。


收到庞某的疫苗以后,赵某并没有告诉基层接种点这些疫苗的实际来源。

二类疫苗监管存漏洞
漏洞一:不能保证每只疫苗都用冷链运输。

赵某说,作为一个业务员来讲,二类疫苗流通环节,在基层很多条件达不到,不可能每一只疫苗都用冷连车来运转,那样的话成本太高了。

记者:你说的是二类疫苗,一类疫苗是不是能够做到整个环节的(温度)监控呢?


赵某:也做不到,对,也做不到。



一般来讲,接种点领苗的时候,如果疫苗从上级疾控中心冷库出库,会有相关的温度记录,进入基层疾控中心接种点放入冰箱里之前也会做一次温度记录,一般都是人工手动记录,赵某说,基层的接种点对温度记录的操作比较随意。

漏洞二:三级加价,让庞某母女非法经营疫苗有了市场

赵某告诉记者,二类疫苗的管理各省不同,有的省份是由经营公司向省站供货,再由各地市用冷链车向省站进苗,这是参照一类疫苗的进货方式。有的省份则是经营公司直接向各地市销售。


赵某说,如果疫苗被报废,他就赔掉了公司供给省站的价格,而庞某这边给下线的都是“底价”,大大低于公司供给省站的价格。以针对初生婴儿的HIB疫苗为例,也就是侵袭性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价格便宜了10多块。

最新调查进展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今天凌晨发出通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非法经营疫苗案涉案嫌疑人员名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今天凌晨发出通知,为彻底查清涉案疫苗来源、流向,严惩违法犯罪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备疫苗经营资质而经营疫苗,是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明知他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仍提供疫苗的,依法可作为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应在2016年3月23日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主动报告违法经营疫苗情况,包括疫苗的品种、来源、去向等。逾期不报告的,依法从严惩处。

二、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凡与涉案嫌疑人员有过疫苗交易或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疫苗情形的,应在2016年3月25日前主动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向个人销售疫苗的,应报告销售的品种、数量、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批号、销售去向、销售时间等;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的,应报告来源以及购入疫苗的品种、数量、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批号、购入时间等;已经使用或继续销售的,还应报告使用或销售的详细情况。

三、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山东省公布的本地区涉案嫌疑人员名单和协查线索,会同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尽快核实涉案嫌疑人身份,及时查明疫苗非法购销情况。对向庞某销售疫苗的线索,要查明销售单位和人员,及销售的品种、数量等;对从庞某购进疫苗的线索,要查明购进单位和人员,及购进的品种、数量等。对医疗卫生机构购入、使用涉案疫苗以及相关人员涉案的线索,要及时通报当地卫生计生部门,以便查明最终销售去向及使用人员情况。上述调查情况,要逐级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公众如了解掌握涉案嫌疑人员情况,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也可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

而河南、广东、安徽、四川等底也紧急部署,彻查疫苗批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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