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标签与农药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从裁判文书看我国司法对农药标签的认知

《农药科学与管理》 于辉;张荣全;于志波;李宏飞;王海燕
摘要:
农药标签记载标明农药产品的性质、特点等基本属性,是传递农药使用技术服务信息、指导农药经营者正确经营的不可替代的途径,也是农药产品警示缺陷的重要构成要件。本文以宝带苄嘧·异丙隆(草大帅)案、永农杀扑磷(融蚧)案和仙隆百草枯案等3起经省高级法院再审裁定或指定再审的裁判文书为例,对农药标签与农药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进行探讨,提出了农药产品警示缺陷责任的认定、归责与损害赔偿的判断思路,对完善我国农药标签管理提出了建议,对解决农药纠纷也具有参考意义。
农药标签 , 产品警示缺陷 , 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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