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碘苷滴眼液 |
英文名称 | Idoxuridine Eye Drops |
共收录12条批号 ,以下显示其中10条. 查询更多
批准文号 | 厂家 | 批准日期 |
---|---|---|
国药准字H20063363 |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2015-07-13
|
国药准字H42020652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15-09-06
|
国药准字H33021316 | 万邦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5-07-23
|
国药准字H44020206 | 广东三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5-06-05
|
国药准字H36020136 | 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
2010-08-02
|
国药准字H36020135 | 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
2015-12-24
|
国药准字H42021076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2015-06-30
|
国药准字H41021837 | 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 |
2015-06-23
|
国药准字H31021658 |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
2015-01-07
|
国药准字H50021578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02-12-18
|
滴于结膜囊内,每1~2小时1次,每次1~2滴。
不良反应可有畏光、局部充血、水肿、痒或疼痛等不良反应,也可发生过敏反应眼睑水肿。长期滴用,可引起接触性皮炎、点状角膜病变、滤泡性结膜炎、泪点闭塞等。
注意事项1.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Ⅱ型感染无效。2.可与睫状肌麻痹剂、抗生素及肾上腺皮质激素合用。激素能促使病毒感染扩散,故禁用于浅层角膜炎,但可用于实质性角膜炎、角膜水肿或虹膜炎。3.本品可以阻止角膜组织DNA的合成,故长期使用能损伤角膜上皮,影响溃疡的修复,使用时一般不宜超过3周,痊愈后继续使用一般不宜超过3~5日。频繁滴眼可致角膜上皮点状剥脱,且不能避免复发。
碘苷 | IDOXURIDINE | 2'-脱氧-5-碘尿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