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氨甲环酸片 |
英文名称 | Tranexamic Acid Tablets |
共收录10条批号 .
批准文号 | 厂家 | 批准日期 |
---|---|---|
国药准字H41021481 | 河南省新谊药业有限公司 |
2015-05-28
|
国药准字H21024070 | 朝阳富祥药业有限公司 |
2015-05-30
|
国药准字H43020564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5-07-07
|
国药准字H11020632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5-10-30
|
国药准字H20055617 | 江西赣南制药有限公司 |
2016-02-16
|
国药准字H41025628 |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郑州万通复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5-04-02
|
国药准字H23022415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5-04-18
|
国药准字H23022300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2015-07-28
|
国药准字H52020898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2015-02-09
|
国药准字H31020040 |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5-01-09
|
口服:一次1 ~ 1.5g,一日2~6g。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不良反应本品副作用较6-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注意事项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氨甲环酸 | TRANEXAMIC ACID | 氨甲环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