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肠道感染。
名称 | 吡哌酸胶囊 |
英文名称 | Pipemidic Acid Capsul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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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厂家 | 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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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41020743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一厂 |
20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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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11021680 | 华润三九(北京)药业有限公司 |
201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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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41022696 | 开开援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1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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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14021966 | 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 |
201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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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32020384 | 江苏晨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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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32021154 | 苏州第三制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
201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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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32021040 | 扬州市星斗药业有限公司 |
201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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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1024563 | 爱生药业(沈阳)有限公司 |
20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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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59585 | 河北安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1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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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61021602 | 西安风华药业有限公司 |
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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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 成人一次0.5g 一日1~2g。
不良反应本品毒性较低,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嗳气、上腹不适、食欲减退、稀便或便秘等胃肠道反应,皮疹或全身瘙痒少见;偶见眩晕、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均属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注意事项1.本品可与饮食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反应。2.长期应用,宜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3.患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如癫痫或癫痫病史者避免应用,确有指征应用时,宜在严密观察下慎用。4.严重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吡哌酸 | PIPEMIDIC ACID | 8-乙基-5-氧代-5,8-二氢-2-(1-哌嗪基)吡啶并[2,3-d]嘧啶-6-羧酸三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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