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一次1粒,每6~8小时一次。
偶有轻微的恶心、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少数患者服药后有心悸、皮肤过敏症状,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1.避免在6小时内重复服用。2.下列情况应慎用:酒精中毒、心律失常、严重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源性心脏病、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甲亢、严重低氧血症、急性心肌梗死、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有溃疡史者应慎用。3.吸烟者对茶碱的肝代谢增多,需增加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