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分散片 |
英文名称 | Paracetamol Dispersible Tablets |
共收录2条批号 .
批准文号 | 厂家 | 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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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10494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201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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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00038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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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服用时,加温开水分散,小儿常用量,按体重每次1~15mg/kg,每4~6小时1次,12岁以下每24小时不超过5次量,疗程不超过5天,3岁以下遵医嘱用药。
不良反应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 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贫血、肝功能损害等。
注意事项1.三岁以下儿童应慎用。2.大剂量长期使用时可引起肝、肾损害。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即停药。4.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求助于专业人员。5.服药3天后,若发热不退或疼痛不减应请医生诊治。6.因疼痛服用此用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而因发热而用本品时则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如果疼痛或发烧持续不退或加重,若有新症状出现或出现红斑或水肿,则可能是严重症状的先兆,要立即请医生诊冶。7.交叉过敏反应:与阿司匹林一般无交叉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阿司匹林应用后发生哮喘的病人中有少数人可在用药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反应。8.对诊断的干扰:(1) 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2) 血清尿酸测定:应用钨酸磷(Phosphotungstate)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5-羟吲哚醋酸(5-HIAA)测定应用亚硝基萘酚(Nitrosonaphthol)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4)肝功能试验:应用一次大剂量(>8~10g)或长期应用较小剂量(
对乙酰氨基酚 | 4-ACETAMIDOPHENOL | N-(4-羟基苯基)乙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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