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胆固醇性胆结石症,对胆色素性结石和混合性结石也有一定疗效。
名称 | 鹅去氧胆酸胶囊 |
英文名称 | Chenodeoxycholic Acid Capsu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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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厂家 | 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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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3022353 | 龙晖药业有限公司 |
201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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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12020811 |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20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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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32026287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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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32024006 | 格林菲尔德(江苏)药业有限公司 |
201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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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62020139 | 甘肃成纪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20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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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1022058 | 盘锦恒昌隆药业有限公司 |
201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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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1021155 | 沈阳东昂制药有限公司 |
201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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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1023559 | 辽宁玉皇药业有限公司 |
201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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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1022251 | 辽宁森荣制药有限公司 |
201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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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34023916 | 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 |
201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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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根据病情调整,一般为按体重每日12~15mg/kg,分早晚两次,与进餐或牛同服;肥胖者应稍增量,可达每日18~20mg/kg,疗程6~24个月。
不良反应1. 最常见的副作用为腹泻(30%~50%),表现为下腹痉挛痛,随之出现水样便,与剂量有关,减量后即消失,大多数病人如逐渐增加剂量是可以耐受的。2. 少数病人(30%)可有短暂可逆的AST(SGOT)升高。3. 部分病人可出现皮肤瘙痒、头晕、恶心、腹胀。
注意事项1. 胆囊无功能时慎用本品。2. 本品作溶石治疗需要一定时期,故应在胆石症静止期使用,而不宜用于经常有胆道炎或近期发生过并发症如胰腺炎或胆囊炎者。3. 有慢性肝病、肝肾功能不正常、消化性溃疡、炎性肠道疾病、未控制的高血压、冠状动脉硬化症、病理性肥胖,以及近期用过肝脏毒性药物等,均不宜应用本品。4. 本品服用期较长,一般需半年甚至一年以上,才能起到溶解胆石的作用。
鹅去氧胆酸 | CHENODEOXYCHOLIC ACID | 3α,7α-二羟基-5β-胆烷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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