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丨9月10日起,我区参保人员在北京儿童医院等15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就诊,报帐工资待遇按我区平级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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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沧州市诊疗保障局有关调节赴北京儿童医院等15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工资待遇规范的通告》(沧医疗保险字〔2019〕62号),自2019年9月10日起,我区参保人员在首都医科大学附设北京儿童医院等15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就诊报帐工资待遇规范调节给出:一、调节报帐工资待遇规范。参保人员在首都医科大学附设北京儿童医院等15家医院门诊住院治疗就诊,实行北京医疗保险“三文件目录”、沧州市二级甲等医院统筹基金起付规范和第三方支付占比。无法立即清算的,现钱报帐时实行沧州市医疗保险“三文件目录”和沧州市二级甲等医院工资待遇规范。二、简单化就诊办理备案程序流程。参保人员在所述15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就诊,撤销异地就医转诊转院证明,但仍需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办理备案办理手续,参保人员可根据沧州市智慧型医疗保险手机上APP或任丘医疗保险微信公众平台独立备案,也可去医保中心业务流程对话框备案。首都医科大学附设北京儿童医院等十五家定点医疗机构名册首都医科大学附设北京同仁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设北京儿童医院中国解放军第三医院记牌器医学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设北京安贞医院中国医科院阜外医院北京肿瘤医院中国医科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解放军第三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特点医学中心(原中国解放军空军总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附:通告全文转截请标明出自「任丘医疗保险」(ID:rqsybzx)喜讯丨9月10日起,我区参保人员在北京儿童医院等15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就诊,报帐工资待遇按我区平级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