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眼识真,警惕美容“陷阱”!

沈阳卫生计生监督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美容已成为一种社会现象,越来越多消费者选择注射玻尿酸、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进行“微整形”。庞大的市场需求,使得社会上一些无资质的非法机构、不法个人为牟取暴利,将看似简单的医疗美容行为当成盈利的工具,肆意的扰乱医疗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非法医疗美容机构乱象:

微整形变“危整形”



01 爱美的你,是否对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傻傻分不清


现在,很多人为了漂亮,不惜重金去美容院做各种手术,但并不了解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的区别,一些美容院趁机越界经营,非法开展医疗美容,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卫生监督人员提醒您在美容、整容前要分清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的概念。


区分两者的根本点在于——凡是有一定创伤的美容治疗,一定是医疗美容范畴。


一张表为您详细对比

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的区别


您经常听说超声刀、玻尿酸、水光针、中医美容

都属于医疗美容


02 生活中常见的

非法医疗美容行为

非法机构、不法个人擅长打“隐蔽战”和“游击战”,抓住消费者爱美心切、又免节外生枝的心理,打着生活美容的幌子,行医疗美容之实。



非法机构、不法个人的擅用手段


    借生活美容院、美发店、美甲店的名义开展非法行医行为。这类生活美容机构等公共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开展的医疗美容行为特点为操作简便、创伤小、恢复期短,即开展微整形的现象比较常见。



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通过“微信朋友圈”等途径对外发布消息,宣传其微整形工作室购进“肉毒素”、“水光针”、“美白针”、“玻尿酸”等美容药品,在宾馆或写字间可为消费者进行微整形手术。

即使具有医师资格,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行为也是非法的。


03 如何认清资质,严防被“整”


市场上各种美容“博士”、“大师”、“专家”、““全球第一人”、“世界之最”的头衔满天飞,“基因美容”、“生物美容”、“纳米美容”等“美誉”繁多,新名词、新方法层出不穷。这纷杂难辨、良莠难分的美容行业令消费者眼花缭乱。卫生监督人员帮您通过“四看”拨开迷雾。

一看营业执照及名称

医疗美容营业执照上的发证机关是卫生行政部门。生活美容机构营业执照是由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看名称,医疗美容机构名称往往会有“医院”两个字,或者是门诊部、诊所等。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例

二看机构设置和规模

开设整形外科、美容外科的较大的正规医疗机构,有不同层次的受过专业培训的美容整形外科医师及其相关的专业人员,有必要的设备,可以保障手术的安全进行,手术效果也较好,手术风险相对较小。


选择开设整形外科、美容外科的

较大正规医疗机构

三看医生资质

医学专业人才中并没有“高级美容师”这一职业,医疗美容医生都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整形美容临床专业经验。而我们常在一些美容院中会有这种类似的称呼,“高级技师”、“高级美容师”等,这些所谓的“高级人才”,并不能开展医疗美容操作。


医学专业人才中没有“高级美容师”这一职业

医疗美容医生都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四看“效果”

现今的美容整形手术都只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塑造,它只可能是锦上添花,以现在的医疗水平条件难以彻底改头换面。所以那些创造新词汇混淆视听、过分鼓吹美容效果的广告,多半是“忽悠”。


如果你想做医疗美容,应选择到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切莫贪图便宜去没有资质的美容院,这样可以防止“伤害”发生。


04 守护您的健康,

沈阳卫生监督在行动

我们通过与企业签订“合法服务经营、拒绝非法行医”承诺书,强化公共场所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和诚信意识;建立打击非法行医回访制度,有效遏制非法行医回潮现象;针对一些转入地下的非法行医行为,采取高压态势,从源头上进行有效遏制。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市卫生监督中心将根据国家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大打击力度,发现公共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将与公安、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密切配合,给予严厉打击,坚决予以取缔,决不姑息,对符合司法解释“非法行医罪”认定条件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05 一旦发生医疗美容纠纷后,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受害者应尽快去医疗机构做伤害鉴定

受害者可以选择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投诉

诉诸法庭,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沈阳市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机构

投诉举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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