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取消国产药品注册省级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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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25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6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层级。

值得注意的是,在取消的25项行政许可事项里,有一项为“国产药品注册初审”,将由国家药监局直接受理。这意味着,今后国产药品在进行注册申报时,无需再走省级药监部门的初审环节,改由国家药监局直接受理国产药品的注册申请。

根据要求,国家药监局需通过以下措施优化服务、加强监管:

1.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标准,做好直接受理工作。

2.提高药品注册审评人员的专业能力,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格实施技术审评和审批,把牢药品注册上市关口,切实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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