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揭阳市榕城区人民医院关于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基本医疗项目价格的通知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医院

尊敬的患者:

      根据《揭阳市公立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基本医疗项目价格方案》的通知(揭市发改价格〔2018〕1659号)政府文件要求,我院将于2019年1月1日零时起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基本医疗项目价格。

      医院将及时进行系统切换,并于2019年1月1日零时起执行调整后的价格标准进行收费。在此期间不影响您的就诊,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知。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医院

2018年12月29日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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