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通化市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吉林卫生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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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要求,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



日前,通化市卫生计生委为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已经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加强组织领导

通化市卫生计生委的主要领导是“证照分离”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建立“证照分离”改革协调推进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与卫生计生监督部分充分沟通,及时解决有关问题,推动“证照分离”改革落地见效。

完善配套措施

委机关各科室和各县(市、区),对照涉及卫生计生系统的4项改革事项,细化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一制定出台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的具体管理措施,同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构建“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逐步实现“双随机”抽查常态化。进一步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及时录入证照分离相关信息。

强化法治保障

及时与通化市法制办公室和委法规科沟通,对照国家修改法律法规的相关决定和已出台的“放管服”改革措施,不断夯实“证照分离”改革的法治基础。

加强宣传培训

通化市卫生计生委召开会议后,各地都能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对改革政策做好宣传解读工作,扩大各项改革政策的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并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狠抓工作落实

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充分调动推进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创新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督察问责,对抓落实有力有效的,适时予以表彰;对敷衍塞责、延误改革、工作不力、刁难市场主体的,将严肃问责。

来源:通化市卫生计生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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