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疫点已经拔除 省内各地再未发生生猪异常死亡报告

青海兽医卫生

     12月20日,记者从青海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自12月10日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朔北乡代同村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后,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和西宁市、大通县政府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全面落实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措施,果断处置突发疫情。目前已拔除疫点,疫情得到有效处置,省内各地再未发生生猪异常死亡报告。

      12月10日23时许,农业农村厅接到疑似报告后,分管副厅长带领工作组于11日凌晨1时到达疫点,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封锁疫区。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大通县连夜行动迅速开展扑杀和无害处理工作。同时确定该养殖户为疫点,疫点周围3公里范围划为疫区,大通县全县划为受威胁区。并在疫区和县境周边设立检查站31个,24小时应急值守,严格监督检查和车辆消毒,禁止生猪及相关产品进出疫区。

      为严防病原扩散,疫点生猪全部扑杀并采取深埋方式无害化处理。同时,对掩埋点、疫点内所有道路、疫区内的所有养猪场(户)和参与处置人员进行全面消毒,并关闭大通县内两家生猪屠宰场。截至20日,累计消毒面积474.7万平方米,累计消毒车辆135458辆。

      省农业农村厅兽医局局长马睿麟介绍,经过严格扑杀消毒后,大通县在全县范围内紧急开展疫情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20个乡镇的农户和19个规模养殖场,共126469头生猪,均未发现异常。同时,对猪肉产品调入和餐厨垃圾饲喂生猪情况全面摸排,对餐厨剩余物实行统一收集、统一处理。

     目前,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相关厅局部门采取强化防控措施落实、压实防控责任、着力保障肉品供给、推动生猪产业结构调整、加强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严肃责任追究六方面入手,按照“不漏一场一户一畜”的要求,抓好疫情报告处置、监测排查、生猪调运监管等工作。实现了责任到人、措施到村、到户、到场全覆盖。

据了解,为保障市场供给,全省按照五个特定原则,落实猪肉“点对点”调运措施,推动西宁等猪肉主销区与省外主产区有效衔接,确保了肉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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