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渠道购药,多家药店被处罚

药店经理人


▍来源:药店经理人整理


最近,多家药店因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被罚了。


11月13日,吉林省吉林市药监局公布了第三十九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药品),3家药店因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被处罚。



同日,据扬州晚报报道,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管局在对李典镇新坝药房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蒲地蓝消炎口服液缬沙坦分散片等3种药,不能提供相关票据。后经调查,当事人是从袁姓个人手中购进的这些药。


同样,江都区市场监管局在上个月检查中,也发现邵伯镇一家药店,涉嫌从无证个人手中购进药品。一袋药品放在柜子里,有非洛地平缓释片等7个品种9个批次药品。


目前,涉案的药店都已被没收从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另外,在众多查处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件中还牵出一起大案。据南通日报报道,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盯某药店的药品购进渠道异常的线索,成功查获一起销售回收药品案件,涉案金额2000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2018年9月,该局在检查中发现某药店无法提供进货发票,药品是通过微信群联系章某明供应。


随后,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海门市公安局成立的专案组对位于海门市海西花苑内章某明的储存窝点突击检查,查获“施慧达 苯磺酸左旋氯地平片”“拜阿司匹灵 阿司匹林肠溶片”“拜新同 硝苯地平控释片”等药品,并在宇鑫物流处查获待收货药品一批,计100种共8419盒,货值金额20余万元。


在一波一波非法渠道购药案被曝光后,不少地方开始全面对行业进行整治。


近日,据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消息,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购销“回收”药品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医院周边、药品经营密集区的药品经营企业为检查对象。重点检查购进或者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药品、治疗糖尿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类及老年人常用药品、血液制品、特殊管理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中药饮片等药品。


严格检查企业购销药品时,证、票、账、货、款是否能相互对应一致;严厉查处药品未入库,设立账外账;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经营回收药品,从个人或者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药品;伪造药品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篡改计算机系统等行为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76家次,共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件5起。


12月11日,山东滕州市药监局官网消息称,近日,木石食药所结合辖区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药品验收、贮存、养护、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有过期失效药品,相关记录及凭证票据是否按照规定保存等。 


11月2日,据菏泽日报报道,市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自7月份开始,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入药品专项稽查行动。以药品零售连锁加盟店、单体药店、诊所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农村和偏远地区药店、诊所为重点单位。以治疗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风湿、哮喘等疾病的药品为重点品种。


目前,市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针对本次专项行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执法车辆100余辆次,检查药品连锁店63家,单体药店4家,诊所30家,查处违法案件3起,没收药品19公斤,抽检药品8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