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三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宁化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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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9年宁化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及时间

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20元。

缴费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2月25日。


二、参保缴费范

实行属地管理,参保对象为本县行政区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城乡居民:


(一)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驻县(市、区)武警中队、武警森林支队官兵;

(三)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以及持有居住证(有效期内)的未稳定就业人员。



三、缴费方式

普通居民

微信缴费

已参保的城乡居民可于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25日通过关注“三明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平台(微信号:smsygzx)办理2019年度参保缴费。

银行代扣

持有合作银行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会保障卡的已参保城乡居民可通过与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签约,代扣2019年度个人应缴城乡居民医保费,代扣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

现金缴费

新参保及未成功通过以上方式缴费的城乡居民可于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25日,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在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乡镇(村)、街道(社区)通过缴纳现金的方式办理参保缴费。

特殊居民

驻各县(市、区)武警中队、武警森林支队官兵

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25日由所辖中(支)队统一办理参保缴费。

高校学生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

新生儿

持新生儿出生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在县医保中心管理部或县内公立医院医保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在一个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新生婴儿在出生90天内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90天后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后次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


四、免缴人员的参保方式

免缴人员按政策由各部门申报参保,个人无需缴费。具体为:

医疗救助对象


特困供养人员(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儿)、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五老遗偶)由民政部门申报参保;


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由农业部门申报参保;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由卫计部门申报参保;


重度残疾人由残联部门申报参保。

独女户、二女户、独子户等计划生育政策户由卫计部门申报参保。

三、四级残疾人由残联部门申报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