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用抗菌药头孢菌素、氨基糖甙类药物配伍和代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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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菌素类(先锋霉素类)


来源:头孢菌素是由冠头孢菌的培养液中分离出的头孢菌素C羟半合成制得的一类且有头孢烯母核的β-内酰胺抗生素。


作用原理:头孢菌素类药物干扰细菌细胞壁的合成,使新生缺陷而发生溶菌。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部分革兰氏阴性细菌、各种螺旋体和放线菌有强大的抗菌作用。


药物配伍:


1、头孢菌素类和磺胺类药不可配伍;如:头孢噻呋和新诺明(磺胺甲基异恶唑)不能配伍。但TMP能和头孢羟氨苄配伍。


2、头孢菌素类和四环素类不能配伍;如:头孢噻呋和强力霉素不能配伍。


3、头孢菌素类和大环内酯类不能配伍;如:头孢噻呋和乙酰螺旋霉素不能配伍。


4、头孢菌素类和氯霉素类不能配伍;如:头孢噻呋和氟苯尼考不能配伍。


5、头孢菌素类和氨基糖甙类能配伍,但两类药配伍后,肾毒量会加重,慎用;


6、头孢菌素类和硫酸粘杆菌素能配伍,但两类药配伍后,肾毒性会加重,慎用。


头孢菌素类药物的专用增效剂:β-内酰胺酶抑制剂


原理:部分细菌能分泌β-内酰胺酶,使头孢菌素类药物水解而失效。β-内酰胺酶抑制剂能同β-内酰胺酶紧密结合,使β-内酰胺酶不能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作用,从而保持头孢菌素类活性的一类药物。


β-内酰胺酶抑制剂代表药物

1、舒巴坦钠(又名:青霉烷砜)

2、泰唑巴坦钠

3、棒酸钾(又名:克拉维酸钾)


头孢菌素类代表药物:


1、头孢氨苄(先锋Ⅳ号)

2、头孢羟氨苄

3、头孢克洛(头孢氯氨苄)

4、头孢拉定(先锋Ⅵ号)

5、头孢唑啉钠(先锋Ⅴ)

6、头孢呋辛钠(头孢呋新、头孢呋肟、西力欣)

7、头孢呋辛酯

8、头孢噻肟钠

9、头孢曲松钠(头孢三嗪)

10、头孢他啶

11、头孢哌酮钠(头孢氧哌唑、先锋必)

12、头孢克肟

13、头孢特仑酯

14、头孢甲肟(头孢氨噻肟唑)

15、头孢地秦钠

16、头孢美唑钠(头孢美他醇)

17、头孢西丁钠(甲氧头霉噻吩)

18、头孢米诺钠

19、头孢噻呋


氨基糖甙类抗生素


来源:由链霉菌或小单胞菌产生或经半合成制取而得。


作用原理:本类抗生素主要作用于细菌蛋白质的合成过程,使细菌合成异常蛋白,阻碍以合成的蛋白释放,使细菌细胞膜的通透性增大而导致一些重要的生理物质外漏损失,引起细菌死亡。本类药物对细菌静止期细胞的杀灭作用强。本类抗生素的抗菌谱主要含革兰氏阴性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以及结核杆菌。


配伍:


1、氨基糖甙类和青霉素类能配伍;如:安普霉素和阿莫西林能配伍。但庆大霉素不能和青霉素类配伍。


2、氨基糖甙类和头孢菌素类能配伍;如:新霉素和头孢羟氨苄配伍。


3、氨基糖甙类和氯霉素不能配伍,因两类药之间有拮抗作用;如:庆大霉素和氯霉素不能配伍。


4、氨基糖甙类和大环内酯类能配伍;如:阿米卡星和红霉素能配伍。


5、氨基糖甙类和四环素类能配伍;如:安普霉素和强力霉素能配伍。


6、氨基糖甙类和磺胺类药物及磺胺类增效剂能配伍;如:阿米卡星和TMP能配伍。


代表药物:


1、安普霉素

2、链霉素

3、卡那霉素

4、妥布霉素

5、阿米卡星(丁胺卡那霉素)

6、庆大霉素(正泰霉素)

7、西索米星

8、奈替米星

9、小诺米星(小诺霉素、沙加霉素)

10、庆大-小诺霉素(生产小诺霉素的副产物)

11、异帕米星

12、核糖霉素

13、阿司米星(阿司霉素、武夷霉素)

14、大观霉素(壮观霉素、淋必治)

15、新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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