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区人民医院】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

徐水区人民医院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

 保定市徐水区公安局

 保定市徐水区司法局

关于在全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打击重点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医患纠纷等过程中煽动闹事、聚众堵门堵路、上访滋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土地承包流转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垄断经营、非法占地、滥开滥采、带车逃费等黑恶势力。

(六)控制运营线路,抢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七)在商贸集市、车站广场、娱乐服务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八)在KTV、洗浴、足疗店、出租屋等藏污纳垢场所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九)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十)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一)胁迫在校学生加入帮派组织,敲诈勒索、称王称霸,严重扰乱校园及周边秩序的黑恶势力。

(十二)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三)涉嫌盗窃、抢劫、诈骗、非法集资、开设地下钱庄等案件的黑恶势力。

(十四)违法占地,私搭乱建,抢栽抢种,抢盖抢建,影响重点工程和市政建设,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

(十五)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扰乱社会秩序,组织煽动群体访、缠访闹访等信访稳定领域的黑恶势力。

(十六)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七)其他类别的黑恶势力。

二、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全区政法机关将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治黑恶势力犯罪,侦办涉黑涉恶案件,惩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

四、对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

五、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线索,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及安全。

举报电话:区扫黑办8686955;区监察委8685469;区公安局110、8667110

举报邮箱:区扫黑办xushuiqusaoheiban@163.com区公安局:xushuiqugonganju@163.com

举报信件邮递地址:区扫黑办地址 永兴中路181号3楼;区公安局地址 徐水区政通路9号

特此通告

   2018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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