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两部门出台联动执法协作机制,推进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整治

食品医药产业促进会

为进一步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推进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近日,绍兴市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出台了《联动执法协作机制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建立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为组长的联动执法领导小组,成立了绍兴市公安局驻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络室,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经侦支队和市市场监督稽查支队派员参加。


建立了六项执法工作机制确保有效运行: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分年度会议和专题会议,联席会议制定协调沟通衔接配合机制、工作措施和计划,交流信息,共同研究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疑难问题,组织部署联动执法检查工作。


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打破案值必须达到一定数值才能移交的做法,双方执法人员在掌握线索初期开展突击行动,联合进入涉案地点检查,根据分工不同承担工作任务,提高打击犯罪案件的成功率。


三是建立案件移送机制。


明确按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绍兴市关于查处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要求移送案件。


四是建立案件会商机制。


拟移送的案件数量较多,或者案情复杂、案件性质难以把握时,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可召开案件协商会。


五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六是建立协作保障机制。


对侦破涉及食品药品违法犯罪重特大案件所产生的办案经费,双方可共同向本级财政申请专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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