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药采新标即将启动,参与“沪苏浙皖闽”联采,10月前完成

西北医药


今日,2018年安徽省重点医改任务出炉,文件显示,该省将实施新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继续开展联合带量采购,积极参与“沪苏浙皖闽”四省一市药品耗材联合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耗材价格。整合县乡两级药品采购平台,建设医共体中心药房,完善县乡村一体化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制定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货款第三方统一支付办法,优化医保资金结付流程,减少药品流通企业财务成本。



今日(5月8日),安徽省公布该省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文件显示,该省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药品耗材采购“两票制”,实施新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继续开展联合带量采购,积极参与“沪苏浙皖闽”四省一市药品耗材联合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耗材价格。


此外,还将制定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货款第三方统一支付办法,优化医保资金结付流程,减少药品流通企业财务成本。


透过上述文件的字里行间,我们能嗅出安徽接下来的医改工作,特别是药品耗材采购方式的改变。


1、采购方式


2017年11月6日,安徽省卫计委官网挂出两个征求意见稿

  • 《关于完善安徽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带量采购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 《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其中,《带量采购方案》看上去是药品采购方案,但其实里面融合了医联体、医保支付、药品使用等政策,特别是医联体政策,几乎是国家发文要求2017年10月份之前要组建医联体之后,第一个详细阐述并赋予了医联体采购职能的省份。此次公布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又将天长模式拿出来高举高打,因此,安徽未来的药品采购,首先应该研究医共体的组织方式和采购方式,具体解读分析内容可参考前文:安徽最新带量采购即将来袭,县域医共体成主角

《2018年综合医改任务清单》显示,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实施新一轮药品采购,继续开展联合采购,参与“沪苏浙皖闽”药品耗材联合采购的时间节点是10月以前


2、沪苏浙皖闽四省一市联合采购


至今扔停留在纸面上,至多是“联席工作会议机制”,没有进一步的落实,这次在医改重点工作中提出,是否意味着有实质性的进展?如果没有的话,很难体现“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这句话,10月份前揭晓谜底。


3、带量采购


文件中用“继续开展联合带量采购”语句,从2015年4月1日运行至今的基调大概率不变,16+1带量采购事实上演化为N+n的多方博弈,采购项目高度碎片化,二次议价多元化,正因如此,才会有“进一步降低药品耗材价格”的底气


4、两票制


《2018年综合医改任务清单》显示,完善两票制一项的时间节点是8月以前


作为全国提出推行两票制之后第一个实施两票制政策的医改试点省,安徽最初出台的方案是有漏洞的(体现在视同为生产企业的商业公司没限定唯一性),后来在落实政策时纠正过来,并及时调整方向。未来还将从严执行,密切关注国家版两票制政策细化版的出台,应有关联。


4、药品货款支付方式


《2018年综合医改任务清单》显示,制定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货款第三方统一支付办法一项的时间节点是12月以前


如何理解“制定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货款第三方统一支付办法,优化医保资金结付流程”这句话?关键词有二:一是何谓“第三方”?医疗机构和药品供应商是药品交易的两方,医保支付方算作第三方?还是引入机构调整后的医保局作为第三方?抑或金融机构?诗酒答之后,一切皆有可能。


二是如何优化医保资金结付流程?窃以为应该结合医联体建设上来考虑,以及全省统一的医保业务系统平台建设方案,密切关注合肥、蚌埠、滁州市医保业务系统建设。


以下为文件主要核心内容:


巩固现有医改成果


构建有安徽特色的分级诊疗新模式


  • 推广县域医共体建设天长模式,实行医保基金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支付,实现全省县(市、区)全覆盖;前三批试点县每县至少建成1个人财物统一管理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


  • 整合县乡两级药品采购平台,建设医共体中心药房,完善县乡村一体化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 建设县域健康信息平台,确保实现紧密型医共体内诊疗信息联通共享。


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精心组织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民生工程项目,推广定远县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根据群众健康需求,科学设计服务包,合理确定价格,将符合规定的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费纳入医保报销落实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收入分配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的政策。


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


  • 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药品耗材采购“两票制”,实施新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继续开展联合带量采购积极参与“沪苏浙皖闽”四省一市药品耗材联合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耗材价格。


  • 制定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货款第三方统一支付办法,优化医保资金结付流程,减少药品流通企业财务成本,保障药品供应及群众用药需求。


巩固临床路径管理+按病种付费


  • 巩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成效,覆盖150个以上病种推进省、市级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开展病种病例双考评,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 继续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按病种付费,扩大病种范围,提高执行率,其中:新农合达到150个病种50%执行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达到100个病种30%执行率,合肥、蚌埠、滁州3个试点市达到150个病种40%执行率。


  • 推动中医药适宜技术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覆盖13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对应的15个门诊优势病种、10个住院优势病种。


完善试点改革措施


深化医保管理体制改革


  • 督导合肥、蚌埠、滁州市加快推进医保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尽快形成成熟模式。


  • 制定全省统一的医保业务系统平台建设方案,统筹推进合肥、蚌埠、滁州市医保业务系统建设。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


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补偿指导方案。


指导督促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业务试点,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引入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业务,探索建立基本医保经办管理新机制。


推进互联网+医疗


  • 制定安徽省智慧医院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建设规范和评价标准,成立人工智能研究院。搭建全省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实现县乡远程医疗全覆盖。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指导督促合肥市“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区域中心”项目建设。


  • 推进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智医助手)实施,开展县域智慧医疗建设试点,适时总结推广。依托安徽医疗便民服务平台,提供智能导诊、预约挂号、网上支付、双向转诊、慢病管理等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健康”服务。


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强化项目跟踪和资金配套,打造国家级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平台。探索建立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新模式,打造“十大皖药”品牌。支持亳州市打造中药之都,推进九华山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


创新解决新的难题


探索建立紧密型城市医联体


指导铜陵市开展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整合医疗预防资源,健全利益分配机制,支持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打造责任、利益、服务、管理共同体。


探索药师下临床


省属三甲公立医院和合肥、蚌埠、滁州3个医保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市三级公立医院,开展药师下临床(病房)试点,促进临床合理用药,降低不合理费用。


探索建立综合监管体系


  • 制定并实施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基本医保参保方、医疗药品服务提供方、医保经办方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 全面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建立健全激励与惩处并重机制,落实《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基于唯一执业代码的医务人员诚信行医记录档案,规范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


  • 完善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技术,创新执法监管手段,实现机构、人员、诊疗科目“三合法”,促进检查、用药、收费“三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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