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西安市公立医疗机构直接挂网药品单独定价、优势品种采购议价生产企业申报公告

盛祥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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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直接挂网药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卫药政发〔2015〕180号)、《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安市公立医疗机构直接挂网药品采购议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卫计发〔2017〕151号)文件要求,西安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内各成员单位已完成单独定价、优势品种目录勾选确认工作。现将《西安市公立医疗机构直接挂网药品第四批(单独定价、优势品种)议价目录》公示于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http://www.sxsyxcg.com)。请相关生产企业在公告发布后,将药品报价及相关资料按照要求报送至西安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办公室。

   一、议价药品目录

《西安市公立医疗机构直接挂网药品第四批(单独定价、优势品种)议价目录》(见附件1)。特别提示:陕西省药械采购平台单独定价、优势品种目录中眼科、儿科、结核类、精神类等4个专科药品由市卫计委组建的专科采购联合体进行议价,其余单独定价、优势品种目录等候通知公告。

    二、申报材料时限

相关生产企业于2018年5月11日前按照要求递交相关材料完成申报工作。

    三、申报内容

(一)西安市公立医疗机构直接挂网药品企业单品种报价表(见附件2),其中全国最低现行五省、市采购价填报信息,采购联合体将在议价需要时对其进行公示,同时填报宝鸡市联合体现行价格;

(二)西安市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联合体直接挂网药品采购议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3);

  (三)西安市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联合体直接挂网药品采购议价申报函(见附件4);

  (四)西安市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联合体直接挂网药品采购议价供货承诺函(见附件5);

  (五)药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6);

  (六)其他资料:

 1.企业2017年度纳税证明;

 2.有关药品质量、企业诚信等情况的材料;

 3.所有产品样品及说明书,必须加盖厂家公章,企业现场议价时携带样品及说明书。

    四、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西安市公立医疗机构直接挂网药品采购议价接受议价目录内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和进口药品总代理商,或经生产企业、进口药品总代理商授权的配送公司的申报。

(二)各生产企业遵照国家直接挂网药品采购相关政策,对议价品种进行报价,所报价格包含所有税费及配送运费,特别提示:不得突破陕西省药械采购平台公布的限价不得虚报,其中报价表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yiyaocaigou2016@163.com

    (三)如果申报人没有按照要求提交资料,或者申报材料没有对采购议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视同该生产企业已放弃或拒绝西安市公立医疗机构直接挂网药品的议价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负责。

(四)所有申报材料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信息一致。申报人所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一经发现取消议价资格,并纳入不良采购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申报人准备材料时应特别注意:

 1. 统一使用A4纸张;

 2. 应当逐页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公章再复印无效)。

(六)申报企业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现场报名。

五、工作机构

名    称:西安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办公室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73号(西安市妇幼保健院6楼605室)

联 系 人:阴 茵  朱峥凯

联系电话:029-87267121 

传    真:029-87267982

电子邮箱:yiyaocaigou2016@163.com

 附件:

       1.西安市公立医疗机构直接挂网药品第四批(单独定价、优势品种)议价目录

       2.西安市公立医疗机构直接挂网药品企业单品种报价表

       3.西安市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联合体直接挂网药品采购议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西安市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联合体直接挂网药品采购议价申报函

       5.西安市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联合体直接挂网药品采购议价供货承诺函

       6.药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

 

西安市公立医疗机构   

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   

文章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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