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外埠就医医疗机构定点等级证明的通知

丰台医保中心



关于提供外埠就医医疗机构

定点等级证明的通知

注意事项


  1. 就医医疗机构定点等级证明由就诊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或医疗保险科开具,并应加盖开具单位的公章;

  2. 就医医疗机构定点等级证明需包含所就诊医院是否为当地医保定点医院,以及医院等级两个信息;

  3. 报销时提供就医医疗机构定点等级证明原件,材料提交后不退还,请在申报前自行留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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