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制改革方案公布,医药领域这些调整值得关注!

医药导报社


3 月 13 日上午九时,新华网、人民日报等同步发布: 根据国务院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 26 个,根据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调整和设置,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对于医药行业来说,最受关注的大部制改革方案细则全部浮出水面。敲黑板,划重点:


  1. 原 CFDA 职责并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时在新总局下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组建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归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 原卫计委、原国务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并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3. 新成立国家医疗保障局,将原人社部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职责、卫计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发改委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医疗救助等职责并入。


撤并后设置与职责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包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职责,以及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国务院反垄断执法职责。



考虑到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



此外,重新组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重新组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目的是为解决商标、专利分头管理和重复制法问题,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改革目的: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关键环节。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包括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以及工信部牵头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拟定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卫生应急,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等。同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



改革目的:为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把以治病为中心转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国家医疗保障局将包括人社部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职责、卫计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发改委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医疗救助职责。



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同时,为提高医保资金的征管效率,将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改革目的: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



注:本文主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整理,最终结果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文章来源:E药脸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