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CSO公司被复星2.66亿收购,持续看好CSO!

医药并购圈


周二晚间,复星医药(02196.HK)发布公告,其全资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拟出资收购上海斯迈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迈康)全部股权,包括首期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出资不超过人民币2.665亿收购斯迈康65%的股权,并根据约定条件,受让目标公司剩余部分股权。


公告显示,目标公司(即斯迈康)经营范围为生物专业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企业形象策划及销售医疗器械


熟悉CSO业务的朋友看到这样的经营范围,一定会相视一笑,这不就是一家标准的CSO公司吗?果然,公告介绍斯迈康的业务范围,表明其从事的是「市场准入、市场覆盖和学术推广等一揽子增值服务」的「营销推广公司」


斯迈康是一家致力于服务原研药厂开拓全国基层医疗机构的营销推广公司,依托超过300名销售和市场专业人士,向原研药厂家以及医疗器械公司提供基层医疗机构市场准入、市场覆盖和学术推广等一揽子增值服务。通过其自主研发的SSaaS软件,其已在中国建立了具有成本优势,高效率的医药产品市场销售网络。


复星医药收购理由是斯迈康的营销资源和能力可协同本集团现有医药产品资源。收购有利于进一 步强强化集团医药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网络建设 ,实现更多基层医疗机构的覆盖,从而扩大本集团医药产品的销售规模。首期交易完成后,斯迈康将成为集团控股子公司。


近年来,复星在国际国内的投资并购一直非常活跃,但在医药行业一般多集中在创新性医药领域,此次收购一家医药CSO公司实属罕见。收购的意义,我们认为能协同整合复星旗下医药工业、产品资源,也说明在专业分工日益细化的今天,具备医药营销推广资源的公司正被市场看好。


今年6月8日,美国CSO上市公司赛生药业(SciClone Pharmaceuticals)宣布接受由德福资本、中银集团投资、鼎晖资本、上达资本和博赢创投等5家中国投资机构联合发起的6.05亿美元的收购。


6月20日,以收取专利/技术使用费、商标/品牌使用费用以及市场管理及推广服务费为主的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IPO获批,更是意味着CSO模式受到监管层的认可。


当然,在两票制背景下,大量由代理商自然人转型成为CSO的浪潮中,普遍存在以开票套现为目的的情况,这也遭到了很多人士的质疑:CSO不过是一种政策性过渡产物,长不了!


上周,上海市药监局出台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医药代表与生产企业「绑定」,经营企业和CSO并未出现在备案办法中,这似乎暗示着CSO失去了医药推广的合法资格。备案办法再次给CSO的未来蒙上一层阴影。


不过,对于新生事物,我们要放眼未来,作为一种医药外包服务,CSO与CRO、CMO都是专业分工的必然产物,是医药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自然而然产生的商业模式。前有港股上市公司康哲、泰凌,后又大量与CSO协同实现营销目标的公司上市(今年以来就有海特生物及哈尔滨三联IPO获批),以及CSO本身的上市(西藏卫信康)。此次复星医药收购斯迈康,又是一起具有说服力的案例。


文章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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